佛教协会
内蒙古佛教协会
1951年3月,内蒙古喇嘛教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临时驻地张家口召开,代表有呼伦贝尔盟噶拉藏葛根、敖斯尔达喇嘛,兴安盟迈里葛根、保日胡硕葛根,锡林郭勒盟查干葛根,以及昭乌达盟葛根、察哈尔盟葛根等19人,通过了“爱国公约”七条:(一)拥护毛主席,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拥护共同纲领。(二)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台湾、朝鲜,反对美帝国主义重新武装日本,参加抗美援朝运动,俣卫世界和平。(三)拥护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协助政府检举反革命分子,不听信谣言,不传谣言,反对造谣。(四)参加生产,提倡劳动。(五)改进喇嘛医技术,为内蒙古人民治疗疾病。(六)开办喇嘛学校,学习民族文字,提高爱民族、爱国家的觉悟。(七)不强收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当喇嘛。这七条公约,在很长时期内,对喇嘛教界起到了“行动纲领”的作用。1953年6月和1955年11月,分别召开了喇嘛教第二次、第三次代表会议。
195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由查干葛根、噶拉藏葛根、敖斯尔达喇嘛、萨木腾达喇嘛、湛祥法师等五人组成中国佛教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筹备组;1957年,内蒙古佛教协会第一届代表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讲座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章程》以及会议决议。礼请查干葛根、噶拉藏葛根为名誉会长,选举梅力根葛根为会长,保日胡硕葛根、萨木腾达喇嘛、湛祥法师为副会长,巴拉登喇嘛为秘书长。1963年如开第二次代表会议。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内蒙古佛教界遭受重大摧残,一直到二十年之后,即1983年才召开第三届代表会义,选举乌蘭葛根为会长,那日松葛根、老布僧葛根为副会长,隆德格达喇嘛为秘书长。1989年召开第四届代表会议,原会长、副会长之外,又增选了扎木苏葛根、罗扎木苏达喇嘛为副会长,秘书长为吉格米德葛根。1994年召开第五届代表会议,增选了吉格米德葛根、嘎拉藏图布登葛根、老布僧日希布葛根为副会长,礼请德勒格为顾问。
几十年来,内蒙古喇嘛教代表会议及内蒙古佛教协会根据“爱国公约”精神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党和政府须知了大量工作,以“文化大革命”为界,前期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支援抗美援朝。据历史资料统计,全自治区寺庙、喇嘛教界人士捐献牲畜三万多头(只),金、银、宝珠等物折全合银元约二百多万元,其中锡林郭勒盟乌黑哈拉嘎庙捐献银元一万元,该庙扎木苏葛根捐献银元一万元;包头市五当召捐献银元宝14锭(每锭50两),银元一千元;乌蘭察布盟达尔茂明安旗喇嘛个人捐献(不完全统讲)人民币26700元,银元50元,元宝三锭,金戒指一枚,马68匹,牛18头,羊344只;该旗贝勒庙(百灵庙)捐献牲畜1000头(只);四子王旗锡拉木伦庙捐献马120匹,骆驼6峰,羊800只,牛57头,元宝10锭;哈布其拉庙捐献牛154头,马3匹,骆驼3峰,羊1000只,等等。
(二)组织喇嘛医为群众服务。喇嘛医是喇嘛教传人蒙古地区后,以藏医学为主,同原来的蒙古医学相结合而形成的独特医学。据1951年统计,内蒙古地区喇嘛医有三千一百余人,有喇嘛医诊所三百多处。在这些喇嘛中,著名蒙医专家呼和浩特市的希力巴朋斯克;锡林郭勒盟的阿日巴珠尔;昭乌达盟的阿优喇嘛、嘎拉当普日本扎木苏葛根;包头市的金巴;乌蘭察布盟的老布僧希达日本等,他们医术高超,医德高尚。
自治区卫生厅多次召开喇嘛医代表会议、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采取多种措施,健全、充实喇嘛医诊所组织,培训喇嘛医,提高医疗技术,改善喇嘛医疗条件和喇嘛医生活待遇,使喇嘛医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卫生服务。自1950年起,又组织三十余名著名喇嘛医学者、专家,翻译整理《四部医典》及其他重要藏文典籍,为以后在内蒙古地区培养大批蒙医人材创造了条件。
从1957年起,又创办蒙医培训班、蒙医学校,将喇嘛医进行培训和提高,使原来的喇嘛医逐步转变为合格听蒙医;并将各大寺庙“满巴扎仓”培养造就喇嘛医人才的方式加以提高,借用现代技术水平培养蒙医人才。1959年自治区成立内蒙古医学院蒙医系,1976年成立内蒙古蒙医学院,聘请著名的喇嘛医任教,对培养蒙医高级医务人材起了重大作用。
(三)开办喇嘛文化学校。根据“爱国公约”关于“开办喇嘛学校,学习民族语言文字,提高爱民族、爱国家的觉悟”的规定,倡导有条件的大寺庙,建立了喇嘛文化学校,号召和动员少年、青壮年喇嘛学习民族语言文字,提高文化知识水平。自1951年至1958年,全区五百多座寺庙中,有百多座寺庙建立了喇嘛文化学校。其他寺庙也都建立了识字班、夜校等学习组织。参加文化学习的喇嘛达万余人,50岁以下的喇嘛中,约有80%的人的扫除了文盲,半数以上的人达到了初中文化程度。其中不少人参加了地方工作,有的在学校当教员,有的到厂矿企业当工人。特别是一些少年喇嘛,他们被保送进公办学校学习,其中不少人上了大学、甚至出国留学,有的已成为大学教授、著名医师和高级科学技术专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加强与国内外佛教界的友谊。1959年,西藏十世班禅访问内蒙古,受到广大佛教徒的热烈欢迎;1960年5月26日,第十世班禅应内蒙古喇嘛教界的要求,在雍和宫举行诵经法会,为数千名信教群众诵经放头。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组织了一百二十余名内蒙古喇嘛到北京,在雍和宫聆听班禅大师诵经。
1950年7月,应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邀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内蒙古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噶拉藏葛根前往乌蘭巴托市,参加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庆活动。1955年,噶拉藏葛根参加中国佛教协会代表团访问缅甸,受到缅甸政府总理吴努的接见;1956年葛拉藏葛根作为中国代表成员参加印度加德满都召开的世界佛教徒友谊大会及“释迦牟尼湼槃二千五百周年纪念”活动。以上活动,加强了内蒙古佛教界与各国佛教界的友谊。
“文化大革命”开始,“破四旧”、挖“内人党”等运动接二连三地席卷而来。捣毁寺庙建筑、殿堂,查抄没收寺庙珍藏年久的古物、金银佛像、珠宝、绘书、工艺珍品,焚烧无数经卷、历史档案,没收寺庙的土地、牲畜、生产生活资料,并宣布宗教活动为非法,禁止群众信仰宗教。许多内蒙古地区喇嘛教人士被打成了“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成员,被揪、门、抄家和关押,遭受刑讯逼供,严刑拷打,致伤、致残、甚至致死,对内蒙古佛教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断落实宗教政策,内蒙古佛教协会配合党和政府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反冤假错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经中央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为“三大冤案”,即“乌蘭夫反党叛国集团”、“二月逆流”和“内人党”进行了彻底平反。从此,在十年动乱期间颠倒了的历史被纠正了过来,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蒙受“三大冤案”迫害的各族干部、群众及各界人士得到了真正的昭雪。内蒙古喇嘛教界中的冤、假、错案也得到了完全的平反,并进行了一系列落实政策的工作。
(二)维修、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大革命”前,全区有喇嘛教寺庙五百余座,在十年动乱中,这些寺庙大部分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985年至1995年期间,由国家筹集资金,在全区维修和开放了重点寺庙二十三座,一般寺庙四十九座。平均每一个蒙古族聚居区的旗,维修和开放一至三座寺庙。另外,一些喇嘛和信教群众自行筹资维修和开放了一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从而基本上满足了喇嘛们和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需要。维修寺庙经费约一千五百万元。其中,国家于1986年、1987年、1992年分别支拨一千二百万元。自治区和各盟市历年支拨三百万元。在落实政策时,各地对寺庙和喇嘛个人的经济捐失,作了适当退赔。寺庙损失退赔约五百万元。主要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没收寺庙金银制品上缴到国家银行,对这一部分损失按折价退赔,喇嘛个人经济损失退赔约五百万元左右。
(三)抚养老年喇嘛。据1984年统计,内蒙古自治区喇嘛有五千余人,其中年老体弱、无依无靠的喇嘛约3854人,对于这类喇嘛,“在文化大革命”前一般由寺庙集体福利事业养活。“文革”后,寺庙或寺庙福利事业不存在了,这些人生活失去着落,1984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作出决定,对这些无依无靠的老年喇嘛,由政府养起来,生活标准按当地群众中等标准补助。按此标准,每年自治区和盟市旗县财政约补助九十万元,以后由于物价增涨因素,其补助标准也逐年增加。抚养老年喇嘛对稳定内蒙古喇嘛教形势,团结教育喇嘛和信教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恢复和建立佛教团体。1983年9月,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佛教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恢复和健全了工作机构,开展了佛教协会工作。
1990年1月至1992年8月,与蒙古国佛教徒进行了互访活动。1986年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呼和浩特市恢复了本盟、市佛教协会的活动。1987年至1990年期间,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包头市、乌蘭察布盟、赤峰、兴安盟、呼伦贝尔盟等盟市,相继建立了盟市佛教协会,开展了活动。有些喇嘛教寺庙多的旗,也建立了旗佛教协会,开展活动。
(五)开办喇嘛学校。根据1985年《全区喇嘛教工作会议纪要》,为帮助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有计划地培养年轻喇嘛,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于1987年在包头市五当召举办第一期喇嘛培训班。内蒙古自治区培训三十名青年喇嘛,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佛教协会培训十名青年喇嘛。学期为三年。第一期喇嘛培训班于1990年8月结业。这期结业学员,主要分配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地的重点寺庙。199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喇嘛培训班”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喇嘛学校”,地址由包头市五当召迁移到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召,并于1991年11月开学,招收学员三十多名。学校虽然改变,但办学宗旨、学制年限、课程设置等,均遵照原喇嘛培训班的旧制。第二期喇嘛学校学员于1994年结业。这期学员和主要分配回到原来送培的各寺庙,第三期喇嘛学校学员于1994年开学,招收学员三十多名,1997年11月结业。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