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宗教与国家安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
2021年4月16日更新皈依佛网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宗教界人士国家安全意识,加深对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奉化区民宗局联合奉化区委国安办邀请江南社会学院夏宁教授于我院作题为《宗教与国家安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奉化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范银军主持,奉化区各佛教场所负责人,我院本部全体师生员工,女众部、男众部预科班部分师生代表参与聆听。 夏宁教授于讲座伊始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对此,夏宁教授从三个方面为大家进行重点讲解。 一、正确认识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与国家安全的关系 1.当前国家安全形势 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随着我国发展壮大,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安全环境更加复杂:对外面临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压力,对内面临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压力。 2.宗教与社会政治稳定 把握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宗教对社会政治稳定的积极影响:宗教是社会控制的一种重要方式,宗教具有较强的社会调解功能,宗教是凝聚社会力量的“粘合剂”,宗教教义的解释和宗教道德中某些内容,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 新时代宗教的积极发展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助于推进十四五期间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 二、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内涵: 就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在政治上认同,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文化上融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在社会上适应,对宗教观念、制度、组织等方面进行调整,从现实社会中吸收新鲜养分,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2.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意义作用: 宗教的本土化,是世界各宗教生存和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化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我国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从外部传入,经历了长期的主动的本土化,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逐步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宗教走出了符合国情特点的中国化道路,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宗教。在新时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是我国宗教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所在。 3.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要求(“四句话”): 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实行政教分离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必要性,坚持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必要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内涵,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妥善处理国际宗教人权问题。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要性,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内涵,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统筹发展与安全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主动化解风险,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坚持处理宗教问题的(“20字”)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这一基本原则符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符合我国宗教工作实际。保护合法,就是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就是全体公民和所有社会组织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不允许有超越国家法律的特权,宗教也不例外。遏制极端,就是要采取措施切实防范极端思想侵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抵御渗透,就是要始终坚持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一宪法原则,以法律为武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打击犯罪,就是对一切犯罪活动,如暴力恐怖、破坏社会秩序、谋财害命等,不管是披着宗教外衣还是披着其他什么外衣,都要依法打击。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要求我们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基础,使中国梦成为党同宗教界实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的基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做出积极贡献。来源:浙江佛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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