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佛教界举行活动场所挂牌暨宗教法规进场所启动仪式
2018年11月3日更新皈依佛网
  2018年11月2日上午,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要求,大理市佛教活动场所挂牌暨宗教法规进场所启动仪式在大理崇圣寺山门前隆重举行。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赵茂盛,大理州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灿明,大理州民族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胡玉涛,中共大理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敏,大理市民宗局局长梁泉,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一科科长赵茂滋,大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刘斌,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大理州佛教协会会长、大理崇圣寺方丈崇化大和尚,大理州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大理市佛教协会会长、大理观音塘方丈妙智大和尚,大理州佛教协会副会长、大理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大理无为寺方丈净空大和尚等相关州、市部门领导和大理市佛教界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胡玉涛副主任在启动仪式上代表致辞,他强调:佛教寺院悬挂统一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活动,是宗教工作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国家相关宗教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举措。其目的是方便信众、游客识别宗教活动场所,到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修持、参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向社会展示宗教界的良好形象。希望各寺院今后要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引领大理佛教界健康和谐发展。随后,赵茂盛主任、王灿明副部长、张敏副部长和崇化大和尚共同为大理崇圣寺“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进行揭牌以及为观音塘、无为寺、中和寺、罗荃寺、寂照庵授牌,标志着大理市佛教活动场所挂牌暨宗教法规进场所工作正式启动。崇化大和尚发说:“今天我们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得到了宗教部门的关心,我们有了合法的‘身份证’,我们可以自豪地向社会说我们是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我们开展的宗教活动是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出家人十分不易,放弃了家庭,放弃了个人事业,舍小家而为大家,把一生奉献给佛教事业,奉献给众生。但是既为佛子,当行佛事,我们要牢记奉献自己、普渡众生的初心,我们要完完整整、清清净净地发扬佛教慈悲为怀的精神。” 同时,崇化大和尚也强调: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宗教法律法规是我们依法办教,依法弘扬佛法的一个重要凭据,也是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一个法规依据。出家人不仅要做好自我,同时也要不断学习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非法借教敛财的行为。我们要紧紧和中央政策相随,爱国爱教,拥护民族团结,拥护祖国统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我们要圆满菩提,同时也要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凤凰网佛教通讯员李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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