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胜鬘经讲记;丙二 行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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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受十大受
戊一 胜鬘受戒
己一 受戒仪
  归依以后,应发愿修行。既立志大乘归依,应受大乘戒,发大乘愿,修大乘行。此下十受、三愿、摄受正法的三章,即是大乘行愿。先明受十大受:上受约能受说,是领受、承受、禀受;下受约所受说,即所受的戒。十大受,唐译作十弘誓。因为,受戒以发愿要期遵行为相的;所以大乘的三聚戒,即愿断一切恶,愿度一切众生,愿成熟一切佛法。约受戒说,即愿;约持戒说,即行。

  大乘戒与声闻戒不同:一、通戒与别戒:释尊适应时宜而制的戒是别戒,如在家者受五戒,沙弥沙弥尼受十戒,式叉摩那受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不但有浅深层次,而且是男女别受的。七众弟子,就是约所受戒的不同而分。菩萨戒是通戒,信佛的七众弟子都可以受。如先受五戒,再受菩萨戒,即名菩萨优婆塞,或菩萨优婆夷;沙弥受菩萨戒,名菩萨沙弥;比丘受菩萨戒,即名菩萨比丘。菩萨戒,是不问在家出家,男女老小,为一切发菩提心者所通受。二、摄律仪戒与三聚戒:声闻七众所受的,是摄律仪戒,着重在防非止恶。此上,虽还有定共与道共戒,但不是由受得的,也还是着重于离恶的。菩萨戒,除摄律仪戒外,还有摄众生戒,摄正法戒。菩萨以化度众生为主,所以以摄化众生为愿行,受持不犯。学菩萨法而成佛,不是离染不作就算了,如园地中,不但是拔掉莠草,还要种植有用的植物。所以,菩萨应广学一切佛法,圆成一切功德,非常的积极。菩萨戒的内容,有这三方面,即显出大乘的特色。三、受戒仪式:声闻七众戒,都要从师受,特别是受具足戒,要有三师七证等,是极重仪式的。菩萨戒即不重仪式。菩萨本业璎珞经,说有三品受戒:上品从佛受,这是顶难得的。中品从佛弟子受。下品,如佛不出世,或佛过去了,千里内无佛弟子可师。即在佛像前受。甚而没有佛像,依普贤观经说,可观想释迦佛为和尚,文殊为阿阇黎,弥勒为教授,即可受戒的。无佛无佛弟子时,虽可在佛像前或观想佛受戒,但如有佛弟子时,仍应从佛弟子受戒为宜。四、新得与熏发:声闻戒可说是外铄的,大乘戒可说是本有而熏发的。如受七众戒,经受戒仪式而得戒,犯了根本重戒,戒就失了。同时,声闻戒是尽形寿的,一期的生命结束了,戒也随之失去。所以声闻学者,或以戒体为无表色,或以为不相应行。接近大乘的经部师,以为是心相续中的思功能,也还是新熏的。菩萨戒是自心本具的,所以本业璎珞经说:『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心无尽故,戒亦无尽』。梵网经也说:『金刚宝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萨本源,佛性种子。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识色身,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这可见,众生本具如来藏心中,本有防非止恶的功能,有慈悲益物的功能,有定慧等无边净功德法的功能。受戒,不过熏发,使内心本有戒德的长养、发达而已。所以,心为戒体,一受以后,即不会再失。死了,戒还是存在。犯了重戒,或者也说失了,但不妨再受。菩萨初发心以来,自心的戒德,日渐熏长。现在再受戒,也不过以外缘熏发,使他熏长成熟而已。五、关于戒条;比丘戒,通常说有二百五十戒,其实,如僧祗律本仅二百十八;而旧传有部律,凡二百六十戒;仍可说大体相近。菩萨戒,如梵网经为十重四十八轻戒;瑜伽论为四重四十三轻戒,出入很大;但重戒也还是大致相近的(见下表)。一般受戒,以为一条条的受。其实,受戒而引发内心中的防非止恶等的功能,决不限于条文的。决非戒律中没有说到的,就一定可做。如酒戒,佛弟子从居士到比丘,都是要受持的;可是没有说到烟,也没有禁止鸦片、海洛因等毒品。有人就以为:佛没有制烟戒,即不妨吸烟。不知佛在世时,还没有吸烟及鸦片等毒品的恶习,所以未制。如从佛制饮酒──麻醉剂,有害身心来说,这当然也应禁止,不可以吃。戒律的明文规定,不过应机而择要的举例而已。菩萨戒,经论所说多少不同,也应作如此理解。今胜鬘受十大戒,戒条虽少,而包括的意义很广。 

『尔时,胜鬘闻受记已,恭敬而立,受十大受。』
  先说胜鬘受戒的仪式。「尔时」,即那时候。「胜鬘」夫人「闻」佛为她「受记」以后,她就「恭敬」的「而立」在佛前,发愿「受十大受」。受戒,一般是恭敬而跪着受的,今胜鬘立着,这也许因佛在空中的缘故。一般受戒,先由戒师为作羯磨,问受戒的:『能持否』?受戒的回答:『能持』。但现在佛没有说,胜鬘即直说要受什幺,这可见胜鬘是深入了佛法,熟悉菩萨的戒法。而且,受菩萨戒,佛像前也可以受,观想也可以受,这有谁为作羯磨呢?胜鬘所面对的,是乘通而现的佛,实与观想受戒等类似。所受的十大受,即约三聚戒为三类:前五是摄律仪戒,次四是摄众生戒,后一是摄正法戒。  

己二 受戒事
庚一 摄律仪戒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所受戒不起犯心。』
  这是摄律仪戒的总相。胜鬘对佛立誓说:「世尊!我从今日」起,一直到「菩提」场成佛为止,在这长期修学中间,对「于所受」的一切「戒」,决「不起」一念的毁「犯心」。犯心都不起,当然不会有毁犯的事实了。发心受戒的,本来都可能不犯。但由于内心的意乐不净,不能从起心动念处用力;久而久之,烦恼日强,戒力也日渐薄劣,于是乎不能严持而犯戒了。大乘的特重意戒,是极为重要的。如对所受的戒,能做到不起犯心,才算净戒圆满。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诸尊长不起慢心。』
  本来,戒最重者,是杀、盗、淫、妄。如梵网、璎珞的十重戒,都先制杀等。但瑜伽戒及本经所受的十戒,都没有说到,这不是不受此戒,实因这是七众共制的戒,所以在菩萨戒中,可以略而不说。「诸尊长」,在家的,即父母、伯叔、师长等;出家的(佛也在内),如和尚、阿阇黎、上座、大德等。佛教一向尊重上座,所以对于尊长,要生恭敬心,「不」应「起」轻「慢心」。近如自己师长,远如过去的大德。有了轻慢心,即但见过失,不见功德,会觉到他们也不过如此。从轻慢尊长心而发展下去,会生起邪见,抹煞一切。毁谤三宝,谤大乘法,都从此慢心中来。这在梵网经中,是毁谤三宝;瑜伽论是谤菩萨法藏。对于尊长的慢心,成为修学大乘法的最大障碍,所以应谨护而不犯。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诸众生不起恚心。』
  「诸众生」,虽泛指一切,而主要的是人。「恚心」,即瞋心,与此相近的,如忿、恨、害等,与慈悲心相反。菩萨以慈悲心为本,若以瞋心对众生,缺乏慈悲,即失大乘与菩萨的意义。声闻法的大患是贪心,心起贪染,就难于出离世间。大乘法的大患是瞋心,心起瞋恚,就不能摄受众生。所以大乘法,有忍波罗蜜多,以防制瞋心。于众生起瞋恚心,梵网、瑜伽,都有此重戒。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他身色及外众具,不起嫉心。』

  菩萨发心要使一切众生都得福乐。所以对众生所有的福乐,应心生欢喜。不应如一般人那样,想自己比别人好,对于别人的福乐,生嫉妒心。因此,胜鬘说:我「于他身色及外众具,不起嫉心」。他身色,指众生的身体康强,相好庄严。外众具,指众生所有上好的衣服、饮食、住宅,以及种种什物等。对这些,都不起嫉妒心。此戒,等于梵网和璎珞经的「自赞毁他」戒。自赞毁他,就是由于不能随喜他人的好事而引起;根底,即是嫉妒心。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内外法不起悭心。』
  胜鬘说:我「于内外法不起悭心」。内外法,可作二释:一、内法,指自己的身体;外法,指身外的饮食衣物等。二、内法,指佛法说:外法,指世间学术技能说。菩萨所通达的一切法,都是为了一切众生。举凡世出世法,有人来求,菩萨不应有悭吝不舍的心。悭吝不舍,即失去菩萨的精神了。

  上面讲的四条摄律仪戒,一是于尊长起慢心;二是于一般的众生起恚心;三是于他人的起嫉心;四是于自己的起悭心。前二约尊卑说,后二约自他说。菩萨以利益众生为前题,如毁犯了这四戒,即失菩萨戒。杀、盗、淫、妄等四根本戒,确然是重要的,但还共二乘。此慢、恚、嫉、悭四心,为利益众生的最大障碍,为菩萨的不共重戒。在梵网经中,属于十重戒的后四;也即是瑜伽菩萨戒的四他胜处法。
今对列如下;
本业璎珞经 梵 网 经 瑜 伽 论 本 经
(十不可悔戒)(十重波罗提木叉) (四他胜处法)
杀─────同

盗─────同

淫─────同

妄语────同

说菩萨罪\/沽酒

沽酒 /\说菩萨罪

自赞毁他─同──────────同───────嫉

悭────同──────────同───────悭

瞋────同──────────同───────恚众生

谤三宝──同──────────谤菩萨藏────慢尊长 

庚二 摄众生戒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不自为己受畜财物,凡有所受,悉为成熟贫苦众生。』
  以下有四戒,属于摄众生戒。胜鬘宣誓说:「我从今日,乃至」成「菩提」,决「不自为己受畜财物」。畜,与蓄同。一般人的蓄积财物,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家庭。为自己而蓄积财物,为现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源。声闻乘中,出家,即舍弃自己所有的一切财物,根本否定了私有的经济,不敢聚蓄。但菩萨不应像声闻比丘的少事少业少希望住,为了救度众生,所以有积蓄财物的必要。不过菩萨的积蓄财物,不是为了自己,是「凡有所受」的,一切都「为」了「成熟贫苦众生」。以财物去救济那些贫苦的众生,众生得到了救济,就可以摄化他们,使他们成熟佛法的善根。初发菩提心时,要有这样的愿心:凡属于自己所有的一切,一切都施舍而属于众生;随众生的需要而施与一切。但这不是说,把所有的财物,一次布施完了就算事(这就类同小乘了)。这些财物,还是要去经营它,发展它,但这是为了众生而经营,不再看作自己的,自己仅是一管理者。除了自己的生活──合理的消费而外,适应贫穷众生的需要,而随时布施。菩萨布施波罗蜜多的真精神,是社会主义心行的实践。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不自为己行四摄法,为一切众生故,以不爱染心,无厌足心,无罣碍心,摄受众生。』
  「四摄法」是: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菩萨要摄受众生,非实行这四法不可。布施,是用财(经济)、法(思想)去施给众生,众生受了布施,自易接受菩萨的指导。爱语,是凡有所说,都从众生着想,发为亲爱的语言;不得发粗恶声,盛气凌人。人是有自尊心的,欢喜听好话的。利行是:菩萨作事,都要为众生的福利打算,肯帮助人得利益,众生自然欢喜,乐意接受菩萨的教化与指导。同事,是说菩萨要以平等的身分,与众生站在同一阶层上,来共同工作。如维摩诘,入剎帝利中,就作剎帝利事,于是能领导剎帝利;入农工中就作农工,于是能领导农工。这四摄,不但菩萨非实行不可,世间的任何团体组织,乃至帮会的领导者,也是需要这些的。如合不上这四条件,就是家庭、师徒间,也会涣散而貌合神离。有了这四条件,人就都会摄聚团结起来,所以这是想摄受领导众生所必备的条件。但世间人的实行四摄,是为了自己,或自己这一部分人的利益,是为了要作领导者,才使用这些方法,去吸引组织别人。菩萨是「不自为己」的利益──领袖欲,而是「为一切众生」的福乐。菩萨要教化众生,就必需要具备四摄。所谓『未成佛道,先结人缘』。与人结缘,就容易教导人学习佛法。菩萨行四摄法,是为了利济众生,因此要以三种心去行:一、「不爱染心」:父母、子女、师徒、眷属等,虽也有少分的四摄行,但这是出于私欲的爱染心。菩萨不应如此,否则爱染心重,就会党同伐异,甚至曲解对方,丑诋对方,而为自己方面的错误辩护。二、「无厌足心」:菩萨的发心是广大的,不能因为摄受了一些众生,就心满意足起来,应有摄受一切众生,度尽一切众生的宏愿。三、「无罣碍心」:菩萨应依般若波罗蜜,而心无罣碍,如有执着,有罣碍,这对于摄受众生,就成为大障。「摄受众生」一句,通贯上三种心,即菩萨应以『无爱染心摄受众生』,『无厌足心摄受众生』,『无罣碍心摄受众生』。以此三心而行四摄,是菩萨摄众生戒的要行。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若见孤独幽系疾病,种种厄难困苦众生,终不暂舍,必欲安隐,以义饶益,令脱众苦,然后乃舍。』
  上二戒,重在摄受众生;以下二戒重在菩萨救度众生。胜鬘说:我从此以后,「若见孤独幽系疾病,种种!6秝难困苦众生,终不暂舍」。年小而无父母的叫孤;年老而无了女的称独。幽,是被幽禁于监牢里;系,是为绳锁等所系缚。疾病,即生理和心理的种种病痛。孤独、幽系、疾病,这三类,都是世间的大苦。此外,还有种种:!6秝与厄同;战争、水灾、火灾等,是厄难;贫穷、无知识等,是困苦。菩萨见到这些苦痛的众生,无论有否力量援助,决不起暂时的舍弃心──由他去,谁管得了。因为菩萨以救济众生为事业,所以对苦痛众生,「必欲安隐」(隐与稳同)──必定要使他得到安乐。这需要「以义饶益」,用合理的义利,使众生得利益,「脱众苦」。众生脱离痛苦,得到安乐,菩萨「然后乃舍」。菩萨是应该救济众生的。但没有救济众生的能力,和不想救济众生,这是不同的。菩萨可能还没有能力去救济,然而也决不会舍弃众生,始终存有救济众生的心,觉得非设法使他脱离众苦才行。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若见捕养众恶律仪,及诸犯戒,终不弃舍,我得力时,于彼彼处见此众生,应折伏者而折伏之,应摄受者而摄受之。』
  众生中,有住于恶律仪的。律仪的梵语,是三波罗,是护的意思,护即防非止恶,遮灭罪恶的意义。受了具足戒等,即名得律仪,有了护令不犯戒的功能。恶律仪,其实不是律仪,由于众生的立意作恶,内心有了罪恶力量,反而能遮断一切善事。佛弟子的生活来源,应建筑在正当职业上。凡是依赖杀盗淫妄而生活的,就是恶律仪者。阿毘达摩论说十二恶律仪,如俱舍(十五)说:『屠羊、屠鸡、屠猪、捕鸟、捕鱼、猎兽、劫盗、魁脍、典狱、缚龙、煮狗、及置弶等』。涅盘经说十六恶律仪,杂集论十五恶律仪,但现在只简略的说:「若见捕养众恶律仪」,捕如捕鱼捕鸟等;养如豢养猪羊等。经论中说的十二、十六,都还不过是举例而已,实际上,这类的事情是很多的。扼要的说,凡是依杀盗淫妄为职业而生活的,都是恶律仪。如屠者(养者也是)、猎者、脍子手等,是杀业类;土匪、走私、漏税、聚赌抽头、贪官污吏,是盗业类;卖淫、设妓馆,是淫业类;纵横捭阖,靠宣传吃饭等,是妄业类。还有酿酒、沽酒、贩卖鸦片、巫卜等。总之,凡是作于众生有害的事业,来解决生活,都是恶律仪。又有众生,虽非恶律仪,但是「犯戒」者,不能专精守持而犯戒。菩萨如见到恶律仪及犯戒的,不因为他们的罪恶而弃舍,反而要发心「终不弃舍」。但犯戒已不容易摄化,而恶律仪者,这是他的生活与改业问题,更不易得到解决。虽不能一一的为他解决,应这样的存心:等「我得力时」一一的济度他。得力时,即在佛法中得到力量,而堪能感化的时候。也是在思想或政治上有了力量,能纠正恶律仪的众生,使他改营正常职业的时候。到那时,应「于彼彼处」所,「见此」恶戒犯戒的「众生,应折伏」的即加以「折伏」。因为众生,刚强难服,不能纯以德服,菩萨就使用威猛强力的手段,打击他,制伏他,使他们不敢作恶。如「应摄受」的,即加以「摄受」,这是用柔和的手段,以恩德去教化他们。折伏与摄受,同是出于菩萨的慈悲,教化众生的方法。方法尽管不同,只要出于悲心,能使众生因此而离恶行善,即是菩萨的正行。如应折伏而不折伏,纵恶养奸,即犯菩萨戒。  

『何以故?以折伏摄受故,令法久住。法久住者,天人充满,恶道减少,能于如来所转法轮而得随转。见是利故,救摄不舍。』
  对恶律仪及犯戒人,「何以」要「折伏摄受」呢?因要这样,佛「法」才能「久住」世间。如世间的恶律仪及犯戒者多,那就是恶法增长,善法损减。要想佛法在这样的人群中发扬起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家都作不律仪与犯戒,做的人多了,时间长了,习以为常,反而要把不律仪及犯戒,看作当然的行为,连辨别是非心也没有了。例如中国古代,女子缠脚,这风气盛行的时候,谁也不觉得它不对,如父母而不为自己的女儿缠足,还要引起亲属邻里的指责。如前清鸦片盛行时,不但以鸦片待客,连小儿也就学会了。恶律仪与犯戒的人多了,必然的会善法减少,恶法增长。恶因恶果,人间走向堕落,学佛法会被讥笑,当然就难得存在。所以,菩萨从护持佛法的立场,要发心折伏摄受众生,以达到正法久住的目的。正法久住于世间,善因善果,所以「天人充满」,地狱、畜生、饿鬼等「恶道减少」。佛法虽普为一切众生,但修学佛法,至少要得到暇满(离八难)的人身,或进而至于天才行。所以如天人充满,即「能于如来所转法轮而得随转」。如来所转法轮,约声闻说,是四谛法轮;依本经说,即一乘的无作四谛法轮。法轮,是把佛法喻如轮子一样。佛以所悟证的和所得的功德,教化众生,而使它于所化的众生身心上转;即使众生也因而证悟,圆满种种功德,这就称为转法轮。今菩萨发心,使世间人天充满,即能如佛所转的法轮而转。这样,佛法即久住世间,而众生也普得利益了。胜鬘说:我「见是利故」,于恶律仪和犯戒的众生,要发心「救摄不舍」。依本经所开示,惟有发心救摄众生,才能护持佛法。这对于不能多作救摄众生事业的中国佛弟子,该是怎样的重要呀!  

庚三 摄善法戒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摄受正法终不忘失。何以故?忘失法者,则忘大乘;忘大乘者,则忘波罗蜜;忘波罗蜜者,则不欲大乘。若菩萨不决定大乘者,则不能得摄受正法欲,随所乐入,永不堪任越凡夫地。』

  此为摄善法戒。胜鬘先标示摄正法戒说:从今以后,我「摄受正法,终不忘失」。本经以下的义理,都从摄受正法而来,所以应特加注意。甚幺是摄受正法呢?如释尊成道后,觉得世间一切法没有可以为佛所依的;佛因证正法而成佛,所以说:『诸佛于正法,恭敬尊重,奉事供养,依彼而住』(阿含经)这可见,正法是佛所自证的,也即是真如、法性、实相。这是不偏不邪的究竟法,所以名正法。又如华严经说:『正法性远离,一切趣非趣』。趣,即六趣轮回;非趣,即二乘涅盘。正法性是远离凡夫的生死,小乘的涅盘;生死与涅盘,于正法性中皆不可得。又如妙法莲华经,依梵语Saddharma-Pun!d!ari^ka 也可译为正法芬陀利(芬陀利是白莲花)。如竺法护的译本,名正法华经。本经说一乘,法华经也说一乘,而一乘的根源,即正法。『诸法实相者,言辞相寂灭』,这是正法的说明。佛证此法而成佛,即一乘与佛乘的宗本。所以摄受正法一句,应特别留意。摄受,可通深浅:初发心的,如听闻,摄持而领受、记忆在心,也名摄受。如璎路经说:『一切诸法门,摄在我心中,念念不去心』。然从此深入,如精勤修行、证悟而实现正法,即是究竟的摄受。总之,为正法而学习、修行、悟证,都名为摄受正法。

  次说明摄受正法的重要。「何以」需要摄受正法呢?因为,「忘失」正「法」,「则忘大乘」;若「忘大乘」,「则忘波罗蜜」。这里说,忘失正法,即忘失三事:正法、大乘、波罗蜜。正法,虽可摄正行,而着重于佛所自证的诸法实相,这是学佛的根本目的,不能忘失。如忘失了,即忘失大乘。大乘虽通摄一切,而着重于菩萨因行:发菩提心,修六度四摄行。如忘失了大乘,也就忘失波罗蜜。波罗蜜,此云到彼岸,有六波罗蜜、十波罗蜜、八万四千等波罗密,以及佛果的四波罗蜜。这里,可约究竟成办的果德说。这是境行果次第:忘失理性,即忘失因行;忘失因行,即忘失果德,一忘即一切忘了。

  上明忘失三事,此下更说二种不欲:「忘失波罗蜜」,「则不欲大乘」,这是说没有大乘的胜解欲,欲即愿欲。如没有重视,甚至完全忘却波罗蜜的如来果德,这当然不想修大乘行,于大乘不起胜解的愿欲。「若菩萨不」能以胜解心,「决定」趣入「大乘」,「则不能得摄受正法欲」,这是说没有正法欲。不想趣入大乘,这对于如来自证的正法,也就不求摄受了。既不决定趣入大乘,也就不能「随所乐」而悟「入」圣果──不能入圣,所以也就「永不堪任越凡夫地」。本经特重于摄受正法──受持如来自证的正法,是有甚深意义的。不知此正法,说妙谈玄,那里能理解得一乘的心髓!

  三事二欲,可以多种不同的方言去说,今且约此意。  
『我见如是无量大过,又见未来摄受正法菩萨摩诃萨无量福利,故受此大受。』
  胜鬘的所以「受此大受」,即由于「见」到忘失正法的「如是无量大过」。同时,「又见未来摄受正法」的「菩萨摩诃萨」,有「无量福利」,即摄受正法,就能趣大乘行,得波罗蜜果等。菩萨摩诃萨,为菩提萨埵、摩诃萨埵的略称。菩提萨埵,译义为觉有情,即求得如来正觉的有情。摩诃萨埵,译义为大有情。发大愿,修大行,断大见,趋大果,于一切有情中大,所以又称为摩诃萨埵,这是初地以上的大菩萨。  

戊二 摄众同行
己一 胜鬘立誓 『法主世尊!现为我证,唯佛世尊现前证知。而诸众生善根微薄,或起疑网,以十大受极难度故,彼或长夜非义饶益,不得安乐,为安彼故,今于佛前说诚实誓。』

  菩萨修行,本不为自己,重于教化大众。胜鬘受十大戒,在阿踰阇国,及当时会众中,起着领导作用。为了摄引大众,都能受此大戒,所以于佛前立誓现瑞。

  法,是从佛自证而宣说出来的,所以称世尊为「法主」。阿含经常说:『佛为法根,佛为法本』,也即是此义。胜鬘说:我受十大受,如来「现」前「为我证」明,也「唯」有「佛世尊」才能「现前证知」,证知我确能受戒而持行。「而诸众生」中,有「善根微薄」的,听说受此十大戒,「或」者会「起疑网」,「以十大受」是「极难度」的。疑惑是网一样的,为疑网所缠缚,即不能正信佛法了。度,即到彼岸,也是究竟成办义。十大受过于广大,本是不容易究竟圆满的,所以善根微薄众生,会疑而不信,不但自己不能受戒修行,还要疑菩萨也不能受持,即还要毁谤正法。所以「彼」疑谤的众生,「或」者要因此而在生死「长夜」中流转不息,常起种种「非义」的不「饶益」事,「不得安乐」。谤法的罪重,会历劫受恶果而得不到安乐。所以胜鬘于受十大戒后,「为」了「安彼」善根微薄众生,「今」又「于佛前说诚实誓」。诚实誓,即真诚的誓愿 

『我受此十大受如说行者,以此誓故,于大众中,当雨天华,出天妙音。』
  立誓说:如「我受此十大受」,而真能「如说行」的,即「以此」诚实的「誓」言「故,于大众中」,空中「当雨(落下)天华」,发「出天」上的「妙音」。华喻发菩提心,受十大戒,将来必得大果。妙音声是有所诠表的,表示胜鬘说的誓愿,必有实行,所以求雨华出音来证明。

  这类誓愿,即谛语,本经谓之为诚实誓,大乘及本生谈中多载此事。菩萨由于自心清净,功德严,特别是言行一致,所以能依誓言而现不思议事。 

己二 大众除疑 『说是语时,于虚空中雨众天华,出妙声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说,真实无异。彼见妙华及闻音声,一切众会疑惑悉除,喜跃无量而发愿言:恒与胜鬘常共俱会,同其所行。』

  胜鬘夫人「说是语时」,「虚空中」即「雨众天华」,并发「出妙声」说:「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受十大戒而能如说修行,是「真实不虚」的。胜鬘发诚实誓,即刻有此瑞相。「彼见妙华及闻音声」的──与会的眷属及阿踰阇国人「一切众会」,大家都「疑惑悉除」。胜鬘发诚实誓,本非要显自己的伟大,不过望大家能信受除疑,也照着去作。所以大众断疑生信,即「喜跃」得不可说,大家都「发愿言」:我们愿「恒与胜鬘常共俱会」。恒,是常常时义。现在与胜鬘俱会一处,将来生生世世,也愿与她俱会一处,而且要「同其所行」。胜鬘受十大戒,我们也要受十大戒,也要如说而行。前面说过,菩萨净佛国土,是要摄受大众,一起发愿,同住共行,才能成就的。

己三 世尊印许 『世尊悉记一切大众,如其所愿。』
  这是「世尊」印可胜鬘的眷属等,为他们授记:「一切大众」发愿与胜鬘同住同行,将来一定能「如其所愿」而成就的。记,不一定授成佛的记,凡预记未来事,都可以称为授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