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华雨集二;第四章 忏悔业障

www.guiyifo.com皈依佛网;印顺法师,第一节 “佛法”的忏悔说;在“佛法”中,“忏悔”是进修的方便,与“戒学”有关。到了“大乘佛法”,“忏悔罪业”为日常修持的方便。从大乘经去看,几乎重“信”的经典,说到“念佛”(不一定念阿弥陀佛),都会说到消除生死重罪的。中国佛教流行的种种忏法,就由此而来。忏,是梵语ks!ama──忏摩的音略,意义为容忍。如有了过失,请求对方(个人或团体)容忍、宽恕,是忏的本义。悔是des/ana^的意译,直译为“说”:犯了过失,应该向对方承认过失;不只是认错,要明白说出自己所犯的罪过,这才是“悔”了。《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说:“所当悔者悔之,所当忍者忍之”(1);悔与忍合说,就是忏悔,成为中国佛教的习惯用语。 此外,kaukr!tya也译为悔,或译恶作。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觉得不对而起反悔心,就是kaukr!tya 。这种悔──恶作,或是善的,或是恶的,但无论是善悔、恶悔,有了悔意,心绪就不得安定,成为修定的障碍。悔──恶作,与忏悔的悔── “说”,意义完全不同,这是应该知道分别的。

古人称“佛法”戒律中的忏悔为“作法忏”。中国佛教是以“大乘佛法”为主的,对“作法忏”似乎不太重视。释尊“依法摄僧”,将出家人组合起来,名为僧伽sam!gha,使出家众过着和、乐、清净的僧团生活。维持僧伽大众的清净,就是佛所制的戒律,内容包含了道德的(如杀、盗等)轨范,生活的(衣、食、住等)准则,团体的(如受具、布萨、安居等)规制。僧伽的和、乐、清净,能使社会大众增长信心,内部僧众精进而易于解脱。达成“正法久住”世间的目的,就依赖这如法清净的僧伽(2)。僧伽的戒律,如国家的法律,人人有尊重与遵守的义务。如违犯了,如极其严重,是不容许忏悔的,逐出僧团(如世间的“死刑”),不再是僧伽的一员。如不太严重的,准予依律忏悔。如不承认过失,不肯忏悔的,那就摈出去,大家不再与他往来、谈论(如世间的“流刑”)。但还是出家弟子,什么时候真心悔悟,请求忏悔,就为他依法忏悔出罪。犯过失而可以忏悔的,也轻重不等。犯重的是僧残sam!gha^vas/es!a:如犯重而没有覆藏,自己知道过错,当日请求忏悔的,要接受六(日)夜摩那埵ma^natva的处分。处分的内容,主要是褫夺部分的权利(如世间的“褫夺公权”);坐卧到旁边、下位去;尊敬比丘众,并为大众服务。如六夜中诚意的接受处分,就可以举行出罪(阿婆呵那)a^varhan!a。如犯重而怕人知道,覆藏起来,或经同住者的举发,或后来省悟到非法,请求准予忏悔,那就要加重处分了。覆藏多少天,先要受别住──波利婆沙pariva^sika多少天的处分。别住以后,再经六夜的摩那埵,然后可以出罪。别住的处分,与摩那埵相同。犯僧残罪的,要在二十比丘僧前,举行出罪手续,然后回复了固有的清净比丘(没有罪了)身分。犯过失而比较轻的,或在(四人以上)僧中,向一比丘说罪(悔);或但向一比丘说;也有所犯极轻的,自心呵责悔悟就可以了。释尊为比丘众制定的忏悔法,是在道德感化中,所作的法律处分。如经过合法的出罪手续,就回复清净比丘身分,正如受了世间的法律处分──徒刑、罚锾等,就不再有罪一样。在僧伽制度中,举发别人的过失,是出于慈悲心,因为唯有这样,才能使他清净,如法修行。除极轻的“心悔”外,犯者都要在大众或一人之前,陈说自己所犯的过失(以诚意知罪为要)。忏悔以后,人人有平等自新的机会,旁人不得再提起别人从前的过失,讽刺或歧视。如讽刺歧视已忏悔的人,那就是犯了过失。僧伽中没有特权,实行真正的平等、民主与法治;依此而维护个人的清净,僧伽的清净。“佛法”中忏悔的原始意义,如佛教而是在人间的,相信这是最理想的忏法!

出家的应依律制而行,有所违犯的,犯a^patti或译为罪(3),是应该忏悔的。如一般的十不善业,那是罪恶的,不论你受戒与不受戒,在家或者是出家,这是损他的,就是不善业。但释尊所制的戒律,不只是这类不道德的不善业,还有违犯生活准则、团体规律的;有些是为了避免引起当时社会的误会──“息世讥嫌”而制定的。为了维护和、乐、清净的僧伽(对外增进一般人的信仰,对内能安心的修证,达成“正法久住”世间的目标),制定了种种戒律,凡出家“受具”而入僧的,有遵守律制的当然义务,如人民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有遵守的义务一样。在佛法中出家修行,是难保没有违犯的。如犯了而覆藏过失,没有忏悔,那无惭无愧的,可以不用说他;有惭愧心而真心出家修行的,会引起内心的忧悔、不安,如古人所说的“内心负疚”、“良心不安”那样。这不但是罪,更是障碍修行的。所以僧制的忏悔,向大众或一人,陈说自己的过失,请求忏悔(就是请求给予自新的机会)。如法忏悔出罪,就消除了内心的障碍,安定喜乐,能顺利的修行。所以说:“有罪当忏悔,忏悔则安乐”。律制的忏悔,不是一般想象的忏悔宿业,而是比丘对现行违犯的忏悔。为解脱而真心出家修行的,有了过失,就如法忏悔──向人陈说自己的违犯。在僧伽内,做到心地质直、清净,真可说“事无不可对人言”。如法精进修行,即使出家以前,罪恶累累,也不妨道业增进,达到悟入正法,得究竟解脱。这是“佛法”中“作法忏”的真意义。

“忏悔业障”的业,梵语羯磨karma,是造作(也是作用)的意思。依“佛法”说:身体与语言(文字)的行为,是思cetana^心所所引发的。对于当前接触的事物,怎样去适应、应付?由意识相应的思(心所),审虑、决定,然后发动身体与语言的动作去应付,这就是身业与语业;内在思心所的动作,名为意业。身业、语业与意业,总名为“三业”。这种内心与表现于身、语的行为,佛也还是一样,如“十八佛不共法”中,有“身业随智能行”,“语业随智能行”,“意业随智能行”;三业与智能相应,一切是如法的善行。在这三业的造作中,如内心与贪、瞋、邪见等相应,损他或有损于自他的,表现于外的身业、语业,是不善业──恶业。如与无贪、无瞋、惭、愧等相应,利他或自他都有利的,表现于外的身业、语业,就是善业。这样的善业与不善业的身语动作,为内心所表现的,所以名为表业vijn~apti-karman。这种善恶业的行为,影响于他人── 家庭、社会、国家(所以恶行要受国法的制裁),更深深的影响自己,在自己的身心活动中,留下潜在的力量。这种善恶的潜力,在“缘起”法中,名为“有” ──存在的;也名为“行”──动作的。潜存于内在的善恶业,名为无表业avijn~apti-karman 。无表业在生死相续中,可以暂时不受“报”(新译异熟)vipa^ka ,但是在受报以前,永远是存在的,所以说“业力不失”。众生没有真实智能,一切受自我染着的影响而动作,善业与不善业,都是要感果报──异熟果的。善业感得人、天的乐报,不善业感地狱、畜生、饿鬼──三恶趣的苦报。众生无始以来,不断的造业,或轻或重,或善或不善。过去的无边业力,感报而消失的是少数,现在又在不断的造业。众生无始以来所造的业,实在是多得无数无量。好在善恶业力,在彼此消长中,强有力者感得未来的果报(“强者先牵”),所以大可不用耽心过去的多少恶业,重要的是现在的多作善业;善业增长了,那就恶消善长,自会感到未来的乐报。不过,过去的业力无量无边,现在又不断的造作,即使是来生生在人间、天上,报尽了还有退堕恶趣的可能,要怎样才能彻底的解脱生死流转呢?这是说到佛法的主题了。招感生死果报的业力,为什么会造作?如来与阿罗汉等,也有身语意业,为什么不会感报?原来业力是从因缘生的,如没有萨迦耶见satka^ya-dr!s!t!i为本的烦恼kles/a,就不会造成感生死报的业;已有的业,如没有烦恼的助成,也不会招感生死的果报。烦恼对于善恶业,有“发业”、“润生”的作用,所以如烦恼断了,就不会再造新业;过去旧有的无边业力,也就失去了感报的可能性。在“佛法”中,当然教弟子不可造恶业,但对过去无量无边的善不善业,是从来不用担心的;值得佛弟子注意的,是怎样修行以断除烦恼,体见真谛。见真谛,断烦恼,生死苦也就解脱了,如《杂阿含经》卷三一(大正二·二二四中)说:“正见具足世尊弟子,见真谛果,正无间等[现观],彼于尔时,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更不复生。所断诸苦(报),甚多无量,如大湖水;所余之苦,如毛端渧水”(4)。

过去所造能感生死苦报的业,多得是难以数量的。具足正见的佛弟子,如能现观真谛(如四真谛),就断萨迦耶见(或译“身见”)等而截断了生死的根本。过去无量无边的业,因烦恼断而失去了感果的可能性,仅剩七番人天往来(生死)。如大湖水干了,仅剩一毛端的水滴。依经说,最多七番生死(如继续进修 ,现生就可得究竟阿罗汉果),一定要究竟解脱的。如经说:“如实观察已,于三结断知。何等为三?谓身见、戒(禁)取、疑。是名须陀洹(果),不堕恶趣,决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5)。

比丘众犯了戒,如覆藏而没有忏悔(说罪),内心会忧悔不安,罪过更深,如臭秽物而密藏在瓮中,得不到太阳空气,那会越来越臭的。所以犯戒的发露忏悔,出罪清净,就不致障碍圣道的进修,但不是说罪业已消失了。出家弟子在修学过程中,对于恶业,除了谨慎不犯外,犯了就要忏悔,努力于圣道的进修就是。如颂说:“若人造重罪,修善以灭除,彼能照世间,如月出云翳”(6),这是初期“佛法”对于恶业的态度。在恶业中,有极重的恶业,被称为业障。《大毘婆沙论》引经说:“若诸有情成就六法,虽闻如来所证所说法毘奈耶,而不堪任远尘离垢,于诸法中,生净法眼。何等为六?一、烦恼障,二、业障,三、异熟(报)障,四、不信,五、不乐(欲),六、恶慧”(7)。所引经文,与《增支部》“六集”相同(8)。依据这一经文,后来有烦恼障kles/a$varan!a、业障kles/a$varan!a 、异熟障vipa^ka$varan!a──三障的名目。有了这三障中那一障,虽然听闻正法、修行,不可能悟入正法,离尘垢(烦恼)而得解脱。业障的内容,是五种无间a^nantarya罪业,通俗的称为“五逆罪”: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罗汉,四、破僧,五、恶心出佛身血。杀害父、母,是世间法中最重罪。杀害阿罗汉,阿罗汉是究竟解脱的圣者。破僧,如提婆达多Devadatta那样,不但使僧伽分裂破坏,还是叛教。恶心出佛身血,如提婆达多的推石压佛,伤到了佛的足趾而流血。害阿罗汉,破僧,出佛身血,是出世法中的最重罪。有了业障的任何一种,等到此生终了,没有可以避免的,决定堕入地狱,所以名为无间业。业力在善恶消长中,来生不一定受报的(不是消失了),但无间罪是决定的。这里有一实例,是在家弟子的无间业,如《沙门果经》说:阿阇世王Aja^tas/atru 曾犯杀父夺位的逆罪,内心忧悔不安。晚上来见佛,佛为王说法,王悔过归依。佛对阿阇世王说:“汝迷于五欲,乃害父王,今于贤圣法中能悔过者,即自饶益。吾愍汝故,受汝悔过”。阿阇世王回去后,佛对比丘们说:“若阿 阇世王不杀父者,即当于此坐上得法眼净;而阿阇世王今自悔过,罪咎损减,已拔重咎”(9)。阿阇世王没有能悟入正法,就是受到杀父重业的障碍。业障“障”的本义,如此。然有业障而能悔过,到底是好事,阿阇世王听佛说法,还是有所得的。大众部Maha^sa^m!ghika的《摩诃僧祇律》说:“世尊记王舍城韦提希子阿阇世王,于声闻优婆塞无根信中,最为第一”(10)。与大众部有关的《增一阿含经》,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毘奈耶》,都说到阿阇世王闻法得无根信amu^lakaya^-s/raddha^(11)。无根信,可能是有信心而还不怎么坚固的。犯极重恶业,听法、忏悔,还是有利益的。无间业的力量削弱了,来生是否还要堕地狱?《阿阇世王问五逆经》说:“摩竭国王虽杀父王,彼作恶命终已,当生地狱,如拍!5鵋[球];从彼命终,当生四天王宫”(12)。这是说:虽已悔过,地狱还是要堕的。不过堕到地狱,很快就脱离地狱,如拍球一样,着地就跳了起来。大乘的《阿阇世王经》说:“阿阇世所作罪而得轻微”;“阿阇世虽入泥犁[地狱],还上生天”(13)。这可见(无间)业障的堕地狱,是决定的 ,不过忏悔以后,业力轻微了,很快会从地狱中出来。业障的忏悔,佛法中起初是这样说的。

注【16-001】《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大正一四·六六八下)。

注【16-002】参阅拙作《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四章(一九四──二0二)。

注【16-003】犯,译为罪,但汉译经律而译为“罪”的,梵语有多种不同。

注【16-004】《相应部》(一三)“现观相应”(南传一三·二0一)。

注【16-005】《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下)。

注【16-006】《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九九(大正二七·五一一上)。

注【16-007】《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一五(大正二七·五九九中──下)。

注【16-008】《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二0六──二0七)。

注【16-009】《长阿含经》(二七)《沙门果经》(大正一·一0九中)。《长部》(二)《沙门果经》(南传六·一二七──一二八)。

注【16-010】《摩诃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0中──下)。

注【16-011】《增一阿含经》(六)“清信士品”(大正二·五六0上);异译《阿罗汉具德经》(大正二·八三四上)。《增一阿含经》(四三)“马血天子品”(大正二·七六四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一0(大正二四·一四七下)。

注【16-012】《阿阇世王问五逆经》(大正一四·七七六中)。

注【16-013】《佛说阿阇世王经》卷下(大正一五·四0四上──中)。异译《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经》卷下,所说相同(大正一五·四二四中──下)。赵宋法天所译《未曾有正法经》卷六说:“业障皆悉灭尽,无余可得”(大正一五·四四六上):晚期的传译,显然强化了忏悔的力量,已经不再堕地狱了。

第二节 “大乘佛法”的忏悔说;在重信的大乘教典中,“忏悔业障”已成为修行的方便;“大乘佛法”所说的忏悔,有了不少的特色,如:一、向现在十方佛忏悔:上节已说明了,僧伽内部所遵行的忏悔;在家众又应怎样的忏悔呢?一般在家人,如所作所为而属于罪过的,有国家法律的制裁,(社会及)宗族惯例的处分,佛教是无权过问的。如归依三宝,成为佛的弟子,就应受佛教的约束。归依三宝是信,有正信就应有良好的行为,这就是近事upa^saka 的五戒。这是说:在归依三宝的当下,就是受了五戒(起初可能还没有制 立五戒,但受三归的,自然会有合理的行为)。五戒是:“不杀生”,以不杀人为主。“不偷盗”。“不邪淫”,凡国法及民俗所不容许的男女性行为,一律禁止。“不妄语”,主要是不作假见证。违犯这四戒的,也必然违反国法与民俗的习惯。佛弟子正信三宝,当然不可违犯,不过更严格些。佛法是以智能为本的,所以“不得饮酒”,养成清明的理性,以免情意昏乱而丧失理智。但在佛法的流传中,可能为了佛教的推广,受戒的尺度显然的放宽了(也可说佛弟子的品质降低了),这就是归依三宝的,可以不受戒;受戒的,可以受一戒、二戒,到具足五戒。这是大众部Maha^sa^m!ghika所传的,如《摩诃僧祇律》、《增一阿含经》说(1);佛教也就分为归依了就受五戒,归依可随意受戒的两大流(2)。五戒是“尽形寿”──终身受持的,如违犯了,又怎样忏悔呢?在家弟子中,又有近住upava^sa的八支斋戒,一日一夜中近僧伽而住,过着近于出家的清净生活。近住戒虽是短期的,也不能说决定不会违犯,如犯了又怎样的忏悔?

释尊的在家弟子,虽名为优婆塞众、优婆夷众,是自由的信奉佛法,没有出 家众那样的独立组织,也不像西方神教那样的将信众纳入组织。在家弟子犯戒的,忏悔是自动自发的忏悔;所犯虽有轻有重,但没有僧伽内部那样的不同忏悔法。《杂阿含经》说:有尼犍Nirgrantha弟子,想难破释尊的佛法,经释尊解答,尼犍弟子就向佛悔过:“世尊!我今悔过!如愚如痴,不善不辩,于瞿昙所不实欺诳,虚说妄语”(3)。如上所说,阿阇世王Aja^tas/atru向佛忏悔杀父的罪恶。这都是如来在世时,向佛忏悔的实例。向佛忏悔,没有佛就向出家众忏悔,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依经论所说,三归当下就是受戒,所以说三归、五戒时,忏悔的意义不明显。但受近住八支斋戒的,与忏悔有密切关系。佛教有布萨pos!adha 制度,半月、半月,僧众举行集会,布萨、说波罗提木叉des/ana^-pra^timoks!a 。其实,半月、半月,断食而住于清净行,名为优波沙他upa^vasatha(即布萨),源于印度吠陀Veda的祭法。释尊时,印度一般神教,都有于“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半月、半月,即六斋日),举行布萨集会的宗教活动;佛教适应世俗,也采取了布萨制。起初,释尊成佛十二年内,只说“善护于身口”偈,名为布萨(4)。后来渐渐分别了,大抵在六斋日,信众们来会,为信众们说法,信众们受八支斋戒(就是布萨)(5);半月半月晚上,僧众自行集会布萨,说波罗提木叉(俗名“诵戒”)。布萨,玄奘义译为“长养”,义净义译为“长养净”。《萨婆多部律摄》,解释为:“长养善法,持自心故”;“增长善法,净除不善”,与《毘尼母经》的“断名布萨”,“清净名布萨”,大意相同(6)。古人意译为“斋”,最为适当;“洗心曰斋”,布萨本为净化自心的宗教生活。

八支斋戒的授受,《增一阿含经》这样说(7):
1.“善男子、善女人,于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诣沙门,若长老比丘所,自称名字,从朝至暮,如阿罗汉持心不移”。 2.“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说戒持斋时,到四部众中,当作是语:我今斋日,欲持八关斋法,唯愿尊者当与我说之!是时四部之众,当教与说八关斋法”。

布萨(斋)日,到“沙门若长老比丘所”,或说“到四部众中”,事实是一 样的。在家弟子受八关斋法,是在在家二众、出家二众──“四部众”(即“七众”)中举行的;但教说戒的,是“比丘”、“尊者”。这如出家受具足戒,虽由戒师(三人)传授,而实“戒从大众得”(是大众部义),戒是在坛诸师授与的。同样的,在家受八支斋戒,虽由“比丘”、“尊者”教说,而在四众中举行,也就是从四部众得来的。在会的四部众,一定是受尽形寿戒的(五戒也是尽形寿持);《大毘婆沙论》说:“从七众受皆得”,就是这个意义(8) 。《增一阿含经》说:受八关斋戒的,教授者(“尊者”)先教他忏悔,然后为他说八关斋戒(9)。依《智度论》,先受三归依;其次忏悔;然后说八戒及“不过中食”。论上说:“我某甲,若身业不善,若口业不善,若意业不善;……若今世,若过(去)世,有如是罪,今日诚心忏悔。身清净,口清净,心清净,受行八戒,是则布萨”(10)。失译的《受十善戒经》,所说的受八戒法,也是先归依,次忏悔,后受戒。戒是在“大德”、“和上”前受的,而忏悔是:“今于三世诸佛、阿罗汉前,和上僧前,至诚发露,五体投地,忏悔诸罪,是名行布萨法” (11),已有大乘忏悔的意义。在家弟子的忏悔与受(八)戒,通常是六斋日在四部众中,由出家大德来教说的。但近住(八)戒的流布,显然演变到可以从受尽形寿戒的在家弟子受,所以《大毘婆沙论》说:“从七众受皆得”。公元三、四世纪间造的《成实论》,竟说“若无人(可作师)时,但心念、口言:我持八戒”,就是受戒了(12)。这一摄化在家弟子的八戒,在佛教传宏中,某些部派是相当宽的,达到可以离出家众而忏悔受戒的地步(可说是“在家佛教”的先声)。这一演变,应该是由于事实上的困难。例如年纪老了,想受近住戒,却不能到寺院中去,那就变通为:从受尽形寿(五)戒的在家弟子,或“心念、口言”的受持八戒,也就不必向僧众忏悔了。在十方佛现在的信仰流行中,大乘就向十方佛忏悔:这是一项最可能的原因。出家众方面,一向是在僧团中依法忏悔,但也有困难的情形发生。如犯僧残sam!gha^vas/es!a罪的,不敢覆藏,意愿发露忏悔。但犯僧残的,要有二十位清净比丘,如法举行出罪羯磨,才能回复清净。可是,有些地方,出家众不多,无法举行出罪。尤其是教团在流行中,有些是品质越 来越有问题,要集合二十位清净比丘,也真是不太容易。在“律”中,也说到可以暂时搁置,等因缘和合时,再举行出罪。但僧团可以暂时搁置,而犯戒者内心的罪恶感,是无法消除的,这不是有心忏悔而忏悔无门吗?出家众舍僧团而向佛 ──十方佛忏悔,这是最可能的原因了!《法镜经》(大正一二·一八下)说:“时世无佛,无见经者,不与圣众相遭遇,是以当稽首十方诸佛”(13)。

《法镜经》在说“三品法”──忏悔,随喜,劝请时,说到礼十方佛。为什么礼敬十方佛?因为,“时世无佛”,佛已涅盘了;虽有佛(遗体)舍利塔,但只能使人供养作福。“无见经者”,没有通达经义而为人宣说的。“不与圣众相遭遇”,没有遇到四双、八辈的圣僧。在这佛灭以后,正法衰微,出家众徒有形仪的情形下,恰好十方佛现在说流行,也就自然向十方佛礼敬而修忏悔等行了。

二、忏悔今生与过去生中的恶业:忏悔的本义,是对自己这一生所作恶业,知道错了,请求忏悔。出家与在家的忏法,虽略有不同,但无论是“制教”── 律,化教──(阿含)经,都是忏悔这一生──现生所作的恶业。“大乘佛法”的忏悔,不只是今生,忏悔到无始以来所作的恶业(14)。一般熟悉的《普贤菩萨行愿赞》(大正一0·八八0上、中)说:“我曾所作众罪业,皆由贪欲、瞋恚、痴,由身、口、意亦如是,我皆陈说于一切”。 “礼拜、供养及陈罪,随喜功德及劝请,我所积集诸功德,悉皆回向于菩提”。

《普贤行愿赞》是唐不空Amoghavajra所译的。在“四十华严”中,“我曾所作”译为“我昔所造”,长行作“我于过去无始劫中”;“陈说”与“陈罪”,都译作“忏悔”或“忏除”(15)。可见《华严经》十大愿中的忏悔,是忏悔到无始以来的恶业;“陈罪”与“陈说”,还是“说”罪──发露不敢覆藏的古义。无始以来,每一生中都曾造作恶业(也造有善业),在佛法中是公认的。但过去到底造了些什么罪?一般人是谁也不会知道的。不知道造些什么罪,那又 怎样忏悔呢!《普贤行愿赞》总括的说:一切恶业,不外乎贪、瞋、痴(总摄一切)烦恼所引发,依身、语、意而造作,所以在十方佛前,就这样的发露陈说 ──忏悔了。初期的大乘忏悔法,如《佛说舍利弗悔过经》,忏悔法,是在十方佛前陈说的。先说犯罪的原因是:为贪、瞋、痴烦恼所逼,就是烦恼所发动;不知道佛、法、僧;不知道是善是不善。其次,发露陈说自己无始以来的恶业,内容为(16):

1.恶心出佛身血·谤正法·破僧·杀阿罗汉·杀父·杀母 2.十不善业道──自作·教他作·见作随喜 3.骂詈诽谤·斗秤欺诳·恼乱众生·不孝父母 4.盗塔物·盗僧物·毁佛经戒·违逆和尚与阿阇黎 5.毁辱三乘人·恶口毁佛·法说非法·非法说法

1.是最重的五无间罪,“大乘佛法”多一毁谤经法的重罪。如《智度论》说:“声闻道中,作五逆罪人,佛说受地狱一劫。菩萨道中,破佛法人,(佛)说 此间劫尽,复至他方(地狱)受无量罪”(17),如《大品般若经》(四一)“信毁品”所说。2.十不善业道,是世间最一般的恶行。3.是世间的恶行。4.是出家人在佛教内所犯的恶业。5.一般人对佛、法、僧的毁谤破坏。这些无始以来所作的恶业,其实就是当时大乘佛教所面对的(教内教外的)种种罪恶。现在十方世界有佛,所以向十方佛发露忏悔。自己虽见不到十方佛,十方佛是知者见者,知道自己的罪恶,自己的发露,也能受自己的忏悔。忏悔是希望“净除业障”(经名《灭业障碍》),“愿以此罪,今生轻受”;以后不堕三恶道,不生八难(应译为“八无暇”),能在人间(天上)修学佛道。

大乘忏法,是日三时、夜三时──每天六次的在十方佛前忏悔。“佛法”的本义,只忏悔现生所作的恶业,随犯随忏,勿使障碍圣道的修行(僧伽内部,更有维护僧伽清净的意义)。过去生中所作的恶业,可说是不加理会的。重要的是现生的离恶行善,降伏、断除烦恼,如烦恼不起、降伏、断除,身、语、意三业一定清净,能修善以趣入圣道;趣入圣道,那过去的无边业力,一时失却了感报 的可能性。“大乘佛法”的易行道,特重忏悔无始以来的恶业(主张离烦恼根本的我法二执的,是智证的大乘),与“佛法”有着非常不同的意义。虽然能真诚忏悔的,时时忏悔的,改往修来,也有离恶行善的作用,然从佛法思想发展来说,这是值得重视的。可能是,佛教界业报说的发达。本来,“四谛”说中,集谛是生死(流转)苦的因缘,内容是“爱”,或说是“无明”与“爱”,这都是以烦恼为生死苦的因素。“缘起”说也是这样;被解说为业的,是“行”(福行、非福行、不动行)与“有”。《杂阿含经》(修多罗)只说到“十善业”与“十不善业”。《中阿含经》与《增一阿含经》,已大大的分别解说了。如《中阿含》的《鹦鹉经》、《分别大业经》,不但说业感总异熟(报)──生人、生天等,还论到同样的人间,有贫富、寿夭等,都是由于业报的不同(18)。《杂阿含经》(“祇夜”)说到:摩诃男Maha^na^ma前生,悭吝无比,布施了又后悔;杀异母弟而夺他的财产。所以今生富有而不能受用;没有儿子,死后产业归公;还要堕落地狱(19)。又如《杂阿含经》(“记说”)中,勒叉那Laks!an!a见 到种种不同的鬼,说到他们前生所作的恶业(20)。这种业报故事,非常流行;通俗传布的“本生”与“譬喻”,也多说到前生与今生的业报关系。业报说,可说是印度文化主流的婆罗门Bra^hman!a教,东方的耆那Jaina教所公认的(与佛法的解说不同)。在业报说通俗流布中,一般信众,可能带一些宿命论的倾向。如公元二世纪来中国的安世高,自己说:前生晚年,“当往广州毕宿世之对”;到了广州,路逢一少年,就不明不白的被杀了。这一生中,“吾犹有余报,今当往会稽毕对”。到了会稽,市上有乱,世高又被误杀了(21)。像这类业报故事,多少有点宿命论倾向。面对世间的人际关系,经济生活,身心病变等,如认为一切由过去业力来决定(忽略了现生因缘的影响),那就会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但又想要去改善他。在“佛法”固有的忏悔制,及或说“一切业皆可转故,乃至无间业亦可令转”(22)的启发下,就会意想到过去恶业的怎样消解净除,这应该是忏悔宿生恶业的思想来源。

“大乘佛法”的六时忏悔,是世俗迷妄行为的净化:业,净除恶业,是印度 神教所共信的。有被称为“水净婆罗门”的,以为在(特定的)水中洗浴,可以使自己的众恶清净,如《瑜伽师地论》说:“妄计清净论者……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若有众生,于孙陀利迦河沐浴支体,所有诸恶皆悉除灭。如于孙陀利迦河,如是于婆湖陀河、伽耶河、萨伐底(沙)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体,应知亦尔第一清净”(23)。《论》义是依据《杂阿含经》、《中阿含经》的。水净婆罗门以为:“孙陀利迦河是济度(得解脱)之数,是吉祥(得福德)之数,是清净之数。若有于中洗浴者,悉能除人一切诸恶”。佛告诉他:“若人心真净,具戒常布萨。……不杀及不盗,不淫、不妄语,能信罪福者,终不嫉于他。法水澡尘垢,宜于是处洗。……若入净戒河,洗除众尘劳,虽不除外秽,能袪于内垢” (24)。“佛法”是以信三宝、持戒(布萨)、布施、修定等来清净自心,洗净秽心(二十一心秽)与恶业的。从水中洗净罪恶,得生天、解脱,是印度神教的一流。后代,似乎特重殑伽──恒河Gan%ga^,如《大唐西域记》说:“殑伽河 ……彼俗书记,谓之福水。罪咎虽积,沐浴便除。轻命自沉,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堕恶趣。扬波激流,亡魂获济”(25)。“水净”的末流,真是迷信得到家了!净除罪恶,不只净除今生所作的,也是净除与生俱来的罪恶。如犹太教以为:人的老祖宗犯了罪,从此子子孙孙,生下来就有罪恶。耶稣Jesus以前,就有呼吁人“悔改”而从水得清净的。耶稣从施浸者约翰John,在约旦河Jordan river 浸浴,而得到宗教的经验。所以后来的基督教,信徒的悔改信神,要受“浸礼”;多数改用象征的“洗礼”,以表示原罪的净除。“浸礼”只一次(平时从祈祷中悔改),而印度的“水净”者,却是时常洗浴求净的。如《方广大庄严经》说:“或一日一浴,一日二浴,乃至七浴”(26)。每天多次洗浴,是为了净除诸恶而达到解脱。《别译杂阿含经》说:“具戒常布萨……法水澡尘垢” (27)。以善法来净除内心垢秽,不是沐浴那样吗!受戒、布萨,是不离忏悔的,那末六时忏悔,净除无始以来的恶业,不是与一日多次沐浴求清净,有同样的意义吗?当然,大乘的六时忏悔,没有那种从沐浴求净的古老迷信了。向十方佛六时忏悔,净除业障,可以解决业报说通俗发展所引起的问题,也适应、净化了 世俗“水净”的迷妄行为:在“大乘佛法”兴起中发展起来。

三、忏悔罪过涵义的扩大:业障karma$varan!a,本是指五无间罪说的。犯了五无间罪,即使忏悔,现生也不可能悟入正法,所以名为业障。没有归信三宝以前,犯杀、盗等重罪;归依或出家的,如违犯佛所制的戒律,对修行也是有障碍的。所以《普贤行愿品》所说的“忏悔业障”,不限于五无间罪,而是广义的,通于一切不善业。忏悔是犯罪──造作不善业者的发露忏悔,所以忏悔是对不善业而说的。但在六时忏悔的流行中,忏悔有了进一步的扩张,不再限于业障了,如隋阇那崛多Jn~a^nagupta共笈多Dharmagupta译的《大乘三聚忏悔经》(大正二四·一0九一下)说:

“是众生等有诸业障,云何忏悔?云何发露?谓烦恼障、诸众生障、法障、转后世障,云何忏悔?云何发露”?

这是忏悔五种障──业障,烦恼障,众生障,法障,转后世障。同本异译的,安世高所译《舍利弗悔过经》,没有说到。梁僧伽婆罗sam!ghavarman译的 《菩萨藏经》,也没有说到,只说:“从无始生死以来所造恶业,为一切众生障碍”;“欲得于一切诸法清净无有障碍,应当如是忏悔诸恶业障”(28)。但五种障说,古来就已有了,如西晋竺法护Dharmaraks!a译的《文殊悔过经》说:“以此功德,自然弃除五盖之蔽”(29)。同时的聂道真所译《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立“五盖品第一”。经文说:“一切诸罪盖、诸垢盖、诸法盖悉除也” (30)。盖,显然是障的异译。罪盖是业障,垢盖是烦恼障,法盖是法障,虽只说三种,而法盖与五障中的法障,无疑是相同的。与阇那崛多同时的那连提耶舍Narendrayas/as ,译出《日藏经》与《月藏经》,有四障说(31):

1.“彼人所有无量生死恒沙业障、众生障、法障、烦恼障,能障一切善根,未受、未尽、未吐者,如是等业皆悉灭尽”。 2.“一切业障、烦恼障、法障──罪业皆尽,惟除五逆、破毁正法、毁谤圣人”。 3.“彼诸天、龙乃至迦咤富单那,向彼菩萨摩诃萨边,忏悔业障、众生障 、法障、烦恼障”。

在以上三文中,除第二外,都说忏悔四种障;四障就是五种障中的四障。五障与四障的意义,可能众生障是异熟(报)障,法障指修学大乘法的障碍。虽意义不明显,但有烦恼障kles/a$varan!a在内,是确然无疑的。烦恼,怎么也可以忏悔呢?我以为,这是西域变了质的佛法。竺法护与聂道真,是公元三世纪后半世纪的译师。法护世居炖煌,“随师至西域,游历诸国。……大赍胡经,还归中夏”(32);护公所译的经本,是从西域来的。阇那崛多与那连提黎耶舍,是公元六世纪中后的译师。所译的经本,是“齐僧宝暹、道邃、僧昙等十人,以武平六年,相结同行,采经西域。往返七载,将事东归,凡获梵本二百六十部”(33) ,也是从西域来的。从公元三世纪到六世纪,从西域来的经本,都有忏悔四障、五障说,所以四障、五障说,决非偶然的误译。佛经从北印度而传入西域,西域的文化低,对佛法的法义,缺少精确的认识,如佛法初传我国,汉、魏、晋初期,对佛法的误解很多。西域流行的佛法,强调通俗的忏悔,因误传误,演化 出忏悔三障、四障、五障的异说。印度所传的正统论义,是没有这种见解的。经本从西域来,推定为西域佛教的异说,应该是可以采信的。后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Bodhiruci ,译出《佛名经》十二卷。有人扩编为三十卷,也就是叙列一段佛名(加上经名、菩萨名),插入一段文字;每卷末,附入伪经《大乘莲华宝达问答报应沙门经》一段。插入的忏悔文,文章写得相当好,如说:“然其罪相,虽复无量,大而为语,不出有三。何等为三?一者烦恼障,二者是业障,三者是果报障。此三种法,能障圣道及以人天胜妙好事,是故经中目为三障。所以诸佛菩萨教作方便忏悔,除灭此三障”。“如此忏悔,亦何罪而不灭,亦何障而不消!……经中道言:凡夫之人,举足动步,无非是罪。……此三种(障)法,更相由籍,因烦恼故所以起恶业,恶业因缘故得苦果,……第一先应忏悔烦恼障” (34)。这不是译出的经,是中国人纂集编写的忏法。《丽藏本》附记说:“心知伪妄,力不能正,末法之弊,一至于此,伤哉”(35)!忏悔三障,是这部《佛名经》所明说的。西域流行的妄说,影响中国佛教,极其深远!

以上是所忏悔法的扩大。还有能忏悔法的扩大,如智者大师《摩诃止观》的“五悔”。五悔是:忏悔,劝请,随喜,回向,发愿。前四事,如《舍利弗悔过经》,也就是《十住毘婆沙论》所引的经说。易行道的四事,加发愿而称之为五悔。忏悔只是一事,智者以为:“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中国自己的解说,与原义不合),所以总名为五悔:“行此忏悔,破大恶业罪;劝请破谤法罪;随喜破嫉妒罪;回向破为诸有罪”(没有说发愿破什么罪)(36)。“悔”的本义是“说”,是陈说己罪;智者解说为“改往修来”,意义通泛不切。修行善法的,一定会对治(破)不善;如称为“悔”,那一切善行都是悔了。在习惯用语中,悔就是忏悔,于是易行道的方便,除念佛往生净土外,几乎都统一于忏悔了。近代中国的通俗佛教,难怪以经忏佛事为代表了。

罪业──不善业,真的可依忏悔而除灭吗?龙树Na^ga^rjuna有明确的说明,如《十住毘婆沙论》卷六(大正二六·四八下──四九上)说:“我不言忏悔则罪业灭尽,无有报(异熟)果;我言忏悔罪则轻薄,于少 时受。是故忏悔偈中说:若应堕三恶道,愿人身中受。……又如阿阇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师利因缘故,重罪轻受”。

依《十住毘婆沙论》意,忏悔业障,并不能使罪消灭了,只是使罪业力减轻,“重罪轻受”。本来是要在来生,或后后生中受重报的,由于忏悔善,现在人中轻受,重罪业就过去了。《金刚般若经》说:“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 (37)。读诵经典而能消(重)罪业,与《毘婆沙论》意义相同。不过,后起的经典极多,取意不同,有些是不能这样解说的。

注【17-001】《摩诃僧祇律》卷九(大正二二·三0六上)。《增一阿含经》(二八)“声闻品”(大正二·六四九下──六五0上)。

注【17-002】《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五下──六四六上)。《阿毘达磨俱舍论》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五下──七六上)。

注【17-003】《杂阿含经》卷三二(大正二·二三0下、二三一中──下)。

注【17-004】成佛十二年内,如《四分戒本》说(大正二二·一0二二下)。依《善见律毘婆沙 》卷五,为成佛二十年内(大正二四·七0八上)。

注【17-005】《中阿含经》(二0二)《持斋经》(大正一·七七0中──七七一上)。《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一五0──一五七)。

注【17-006】《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一(大正二四·五二九上)。《毘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四中)。

注【17-007】1.《增一阿含经》(四三)“马血天子品”(大正二·七五六下)。2.(二四)“高幢品”(大正二·六二五上──中)。

注【17-008】《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二四(大正二七·六四七中)。

注【17-009】《增一阿含经》(二四)“高幢品”(大正二·六二五中──下)。

注【17-010】《大智度论》卷一三(大正二五·一五九中──下)。

注【17-011】《受十善戒经》(大正二四·一0二三下)。

注【17-012】《成实论》卷八(大正三二·三0三下)。以上,参考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四章(二一六──二二二)。

注【17-013】《大宝积经》(一九)《郁伽长者会》(大正一一·四七五下)。《郁迦罗越问菩萨行经》(大正一二·二六下)。

注【17-014】《增一阿含经》(二四)“高幢品”说:“诸有恶行,已作、当(来)作。或能以贪欲故所造,……或能今身后身无数身,……我今自忏悔,不自覆藏”(大正二·六二五中)。《大宝积经》(二三)《摩诃迦叶会》说:“我当忏悔过去、未来一切诸罪,现在不作”(大正一一·五0六中)。这二部经,说到忏悔未来的罪业,似乎有点过分了!未来还没有造作,怎么能忏悔呢?

注【17-015】《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四0(大正一0·八四五上、八四七上)。

注【17-016】《十住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六·四五中──下)。《佛说舍利弗悔过经》(大正二四 ·一0九0上──中)。《菩萨藏经》(大正二四·一0八七中)。《大乘三聚忏悔经》小异 (大正二四·一0九一下──一0九二上)。

注【17-017】《大智度论》卷七(大正二五·一0八下)。

注【17-018】《中阿含经》(一七0)《鹦鹉经》(大正一·七0四下──七0六上);《中部》(一三五)《小业分别经》(南传一一下·二七五──二八一)。《中阿含经》(一七一)《分别大业经》(大正一·七0六中──七0八下);《中部》(一三六)《大业分别经》(南传一一下·二八二──二九五)。

注【17-019】《杂阿含经》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七上──中)。《相应部》(三)“拘萨罗相应” (南传一二·一五三──一五五)。

注【17-020】《杂阿含经》卷一九(大正二·一三五上──一三九上)。《相应部》(一九)“勒叉那相应”(南传一三·三七七──三八七)。《赤铜鍱部》“经分别”(南传一·一七五── 一八0)。

注【17-021】《高僧传》卷一(大正五0·三二三中──下)。

注【17-022】《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一一四(大正二七·五九三中)。

注【17-023】《瑜伽师地论》卷七(大正三0·三一二中)。

注【17-024】《杂阿含经》卷四四(大正二·三二一上──中)。《别译杂阿含经》卷五(大正二·四0八中──下)。《中阿含经》(九三)《水净梵志经》(大正一·五七五下──五七六上)。《中部》(七)《布喻经》(南传九·五九──六一)。

注【17-025】《大唐西域记》卷四(大正五一·八九一中)。

注【17-026】《方广大庄严经》卷七(大正三·五八一上)。

注【17-027】《别译杂阿含经》卷五(大正二·四0八下)。

注【17-028】《菩萨藏经》(大正二四·一0八七中、下)。

注【17-029】《佛说文殊悔过经》(大正一四·四四二上)。

注【17-030】《三曼陀跋陀罗菩萨经》(大正一四·六六六下)。

注【17-031】1.《大方等大集经》卷三五《日藏分》(大正一三·二四三上)。2.《大方等大集经》卷四三《日藏分》(大正一三·二八六上)。3.《大方等大集经》卷四八《月藏分》(大正一三·三一五下)。

注【17-032】《高僧传》卷一(大正五0·三二六下)。

注【17-033】《续高僧传》卷二(大正五0·四三三下──四三四上)。

注【17-034】《佛名经》卷一(大正一四·一八八中)。又卷一(大正一四·一八九上)。

注【17-035】《佛名经》卷一(大正一四·一九一中)。

注【17-036】《摩诃止观》卷七下(大正四六·九八上──下)。

注【17-037】《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五0下)。

第三节 称名念佛除业障;“念佛三品”,是昼夜六时,在十方佛前进修的。对佛的称名、忆念、礼拜,就是念佛buddha$nusmr!ti。信佛念佛,以佛为理想,净除一切业障,随喜,劝请,回向于佛道,是广义的念佛法门,容易往生净土,不退菩提心而决定成佛。在流传中,念佛是通俗化(及深化)的,除业障karma$varan!a是重要的一项,这里略为叙述。

“念佛三品”,泛说十方现在一切佛。在一般信众心目中,虽确信十方有佛,偶而说到某方某某佛,对十方佛现在来说,不免抽象而缺乏亲切感。所以大乘 经中,举出十方十佛的名字,作为称名、忆念、礼拜的对象,可以除业障而得不退等功德,如《十住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六·四一中)说:“或有以信方便易行疾至阿惟越致[不退转]者,如偈说:东方善德佛,…… 上方广众德(佛),如是诸世尊,今现在十方。若人疾欲至,不退转地者,应以恭敬心,执持称名号”。

这是现在十方一切佛中,每一方举出一佛的名号。善德等十方十佛,虽然后来不太受佛教界的注意,但在“大乘佛法”开展中,这可能是最早出现的十方十佛,受到重信行的大乘所尊重。如龙树Na^ga^rjuna《十住毘婆沙论》,论到称名忆念,首先说到了善德等十方佛。东晋佛陀跋陀罗Buddhabhadra所译的《观佛三昧海经》,说到东方善德佛等的本行──一师九弟子,以“往诣佛塔,礼拜佛像,……说偈赞叹”因缘,现在十方成佛;又说观十方佛──东方善德佛等。刘宋昙摩蜜多Dharmamitra所译《观普贤菩萨行法经》,也说到“东方善德佛,……南方有佛名栴檀德”。梁僧伽婆罗Sam!ghavarman所译的《菩萨藏经》(《三品经》的异译),也列有善德等十方十佛的名字(译名略异)(1)。这可见善德等十方十佛,在初期的信行大乘中的重要了。这是出于《宝月童子所问经》的,如赵宋施护Da^napa^la所译《大乘宝月童子问法经》说:“若有众生,经剎那间,至须臾之间,闻我十佛名号,闻已恭敬受持、书写、读诵、广为人说,所有五逆等一切罪业悉皆消除;亦不堕地狱、旁生、焰魔罗界[鬼趣];于无上正等正觉,速得不退”;“闻此十佛名号,恭敬受持、书写、读、诵,信乐修行,所有无量无边福德悉得具足,三业之罪亦不能生”(2)。闻十方佛而“执持称名号”,受持、读、诵、为人说,五逆在内的一切罪业都可以消灭,一切福报都可以具足,速得不退。这样的“念佛灭罪”,与佛前的忏悔罪业,多少不同。依经说,这是十方佛于过去为菩萨时“发愿”如此。

闻佛名号而灭罪的经典不少,如元魏吉迦夜Kin%kara所译《佛说称扬诸佛功德经》,广说六方诸佛的名号与功德,例如(3)说:1.“其有得闻宝海如来名号者,执持、讽诵,欢喜信乐,其人当得七觉意 宝,皆当得立不退转地,疾成无上正真之道,却六十劫生死之罪”。 2.“其有得闻宝成如来名号者,执持、讽诵,以清净心欢喜信乐,却五百劫生死之罪”。 3.“其有得闻宝光明如来名者,(执)持、讽诵、读,欢喜信乐,五体投地而为作礼,却二十万劫生死之罪”。

这一类文句,经中着实不少,都是闻佛名号,以信心清净,去执持、读、诵的功德。原则的说,都“住不退转,必得无上正真之道”的。所说“却XX劫生死之罪”,意思是说:在修行成佛的过程中,可以少经多少劫生死。这如释尊在过去生中,七日七夜,以一偈赞底沙佛Tis!ya,超越了九劫。所以“生死之罪”,不一定是恶业,而是泛称能感生死果报的有漏业。这部经特别称赞阿閦佛Aks!obhya ,魔波旬Pa^pi^yas说:“宁使捉持余千佛名,亦劝他人令使学之,不使捉持阿閦佛名。其有捉持阿閦如来名号者,我终不能毁坏其人无上道心”(4) 。其实,一切佛功德是一致的。姚秦鸠摩罗什Kuma^raji^va所译《千佛因缘经》,与《称扬诸佛功德经》,有同样的意趣,如说:“时千圣王闻千佛名,欢喜敬礼,以是因缘,超越九亿那由他恒河沙劫生死之罪”;“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是佛名,恒得值佛,于菩提心得不退转,即得超越十二亿劫极重恶业”(5) 。晋竺法护Dharmaraks!a译《佛说宝网经》,说六方诸佛的功德,也说:“闻彼佛名,信乐不疑,……越若干百千亿!3殏生死之难,立在初学,疾逮无上正真之道”(6)。唐义净译《受持七佛名号所生功德经》也这样说:“若有得闻彼佛名者,便超百千俱胝大劫生死长夜流转剧苦”(7)。唐菩提流志Bodhiruci编译的《大宝积经》(三四)《功德宝花敷菩萨会》,说十方十佛,东方名“无量功德宝庄严威德王如来,……受持彼佛名者,即能灭除六十千劫生死之罪”(8) 。赵宋施护Da^napa^la所译《佛说大乘大方广佛冠经》,说六方佛及六方佛的上首菩萨,也处处说到:“能称念受持者,……当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三十千劫中背于生死”(9)。宋昙无竭译《观世音菩萨授记经》说:“得闻过去金光师子游戏如来,善住功德宝王如来名者,皆转女身,却四十亿劫生死 之罪”(10)。上来所引经文,所说的“却”、“背”,“超”,“越”,“超越”,或者说“灭”生死罪业,意义是一样的,都是由于听闻佛的名号,信心清净,受(执)持名号、读、诵,因而发菩提心,“恒得值佛”,闻法修行,所以能不为生死业力所障碍,能决定不退转于无上菩提的。“却生死业”与“不退菩提”,与念佛法门有着重要的关系。“大乘佛法”时代,甚深的、难行的法门以外,重信的易行法门,相当的流行,所以专说佛名的经典,不断的传出,所出的佛名非常多。竺法护译出的《贤劫经》,就说了贤劫千佛的名字与因缘,因缘都是从见佛、供养、发心而来的。并说到:“若有闻(佛)名百一,斯等不久成佛正觉”(11)。不知是谁译(或集)出的:《过去庄严劫千佛名经》,《现在贤劫千佛名经》,《未来星宿劫千佛名经》。现在有两种本子:一本以说佛名为主;一本于佛名中,夹入忏悔词,这显然是经过中国佛弟子的增补。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 译出的《佛说佛名经》十二卷,可说集佛名的大成。这是从各种经中集出来的,所以也偶而(依经)这样说:“若人受持、读、诵是佛名,超越世间 不可数劫”;“若善男子、善女人,十日礼拜、读、诵是诸佛名,远离一切业障,永灭诸罪”(12)。三十卷本的《佛名经》,是依据这部经,中国人编成的忏仪。隋阇那崛多Jn~a^nagupta译的《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灭罪经》,八卷,说“四千七百二十五如来”。约在千五百五十佛,到千七百五十佛间,说佛名与咒语。这应该本是《佛名经》,只是传来的时代迟了些,在流传中,为秘密行者附入了咒语,所以体例不能一致。诸佛名号的广泛传出,虽未必为甚深智证行者所重视,但重信的、易行的方便,在普及一般的信众中,显然是受到尊重信受的。从翻译者来看,这主要是北印度与西域传来的。

众多如来名号的传出,可以满足十方三世诸佛的信念。但忏悔也好,除业障也好,得不退转菩提也好,佛太多了,会使一般信众无所适从的,于是有举出特定的部分佛名,作为受持、忏悔对象的必要。如《大宝积经》(二四)《优波离会》(大正一一·五一五下──五一六中)说:“舍利弗!若有菩萨犯波罗夷者,应对清净十比丘前,以质直心殷重忏悔 。犯僧残者,对五净僧殷重忏悔。若为女人染心所触,及因相顾而生爱着,应对一、二清净僧前殷重忏悔”。 “舍利弗!若诸菩萨成就五无间罪,犯波罗夷,或犯僧残戒,犯塔,犯僧及犯余罪,菩萨应当于三十五佛前,昼夜独处,殷重忏悔。……众罪皆忏悔,诸福尽随喜,及请佛功德,愿成无上智”。 “舍利弗!菩萨应当一心观此三十五佛而为上首,复应顶礼一切如来,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灭除此罪,尔时诸佛即现其身,为度一切诸众生故,示现如是种种之相”(13)。

《优波离会》是阐明大乘律──毘尼vinaya的,竺法护初译,名《佛说决定毘尼经》。唐不空Amoghavajra也译出《佛说三十五佛名礼忏文》部分。戒律是与忏悔有关的,所以说到菩萨的忏悔。菩萨在僧中的忏悔,与“佛法”的律制不同。如犯波罗夷pa^ra^jika^的,律制是逐出僧团,不可忏悔的(14);而现在在十清净比丘前,就可以忏悔出罪了。犯僧残sam!gha^vas/es!a的,律制从二十 清净比丘出罪,现在有五清净比丘就可以了。这是大乘的宽容精神,其实也是犯重戒的(菩萨)比丘越来越多,清净比丘越来越少,不得不降低标准。如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 的律师们,也说犯波罗夷的一部分,不失僧格了(15)。对于菩萨──出家或在家的所犯一切罪,别制大乘忏悔法:称念三十五佛名字,“南无释迦牟尼佛,……南无宝莲花善住娑罗树王佛”;于佛前忏悔、随喜、劝请、(回向),与《三品经》相近,而且也是为舍利弗S/a^riputra说的。三十五佛中,以释尊为首,初期的大乘行者,还没有忽视这一世界的佛法根源。经说“菩萨若能灭除此罪”的,诸佛现身,现种种相,这所以被称为“取相忏”。这不是称佛名号,照本诵一遍就可以,这是要“一心观此三十五佛”,“昼夜独处,殷勤忏悔”,以诸佛现种种相,证明罪业的清净。这是从“称名”而引入“观相”,也不太容易(但不能说是甚深法门)了。但世间总是引向通俗的,如《佛说三十五佛名礼忏文》末说:“五天竺国修行大乘人,常于六时礼忏不阙,功德广多,文烦不能尽录,但依天竺所行者略记之”(16)。这与《文殊发愿经》等,为 大乘行者所日常持诵,情形是一样的。

宋!痳良耶舍Ka^layas/as所译《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主要是说药王Bhais!ajyara^ja 、药上Bhais!ajyasamudgata二位菩萨的功德与观法。说到过去世的五十三佛,普光佛……一切法常满王佛。听闻五十三佛名的,百千万亿劫不堕恶道;称五十三佛名的,生生世世见佛;至心礼敬五十三佛的,能“除灭四重、五逆及谤方等(经),皆悉清净;以是诸佛本誓愿故,于念念中即得除灭如上诸罪”。经上(大正二0·六六四上──中)说:“若有众生欲得除灭四重禁罪,欲得忏悔五逆、十恶,欲得除灭无根谤法极重之罪,当勤诵上(文所说)药王、药上二菩萨咒;亦当敬礼上(文所说须弥灯光明等)十方佛;复当敬礼过去七佛;后当敬礼五十三佛;亦当敬礼贤劫千佛;复当敬礼三十五佛;然后遍礼十方无量一切诸佛。昼夜六时,心想[观想]明利,犹如流水(念念相续),行忏悔法,然后系念念药王、药上二菩萨清净色身”。

五十三佛,是过去佛,由于佛的“本愿”,所以至心敬礼五十三佛的,有除灭罪业的功德。经上说到了出于《优波离会》的三十五佛,又有咒语,比《优波离会》的传出,显然要迟一些。虽说“忏悔”,实与三十五佛的忏悔法不同。“闻汝等二菩萨名,及闻我等十方佛名,即得除灭百千万劫生死之罪”;“敬礼诸佛因缘功德力故,即得超越无数亿劫生死之罪”(17)。这是闻名、礼拜而能除灭生死罪,与忏悔的意义不切。五十三佛是过去佛,与《三品经》在现在十方佛前忏悔不同。经中广明观二位菩萨的清净身相;一再说临命终时,随意往生诸净土,与!痳良耶舍(禅师)的另一译籍──《观无量寿经》,性质相同。但中国古德,将三十五佛与五十三佛,综合为同一“忏悔文”,一直流传到现在。此外,还有二十五佛说,如《佛名经》中,佛为舍利弗说的,东方二十五佛名号:“诵念此二十五佛名,日夜六时,忏悔满二十五日,灭四重、八禁等罪”(18)。不知这是依什么经集出的,意义与上二部大同。说到“念佛灭罪”的教典极多,这里略举重要的而已。

在十方佛前,称名、忆念、礼拜,修忏悔、随喜等,是“信方便易行道”。从对僧伽的忏悔演化而来,是“自力”的广义“念佛”法门。在过去或现在的十方佛前,礼拜、称名、观想等,能却多少劫的生死罪业,都由于佛的“本愿”力,虽须要自己的礼拜、称名、观想,而实含有“他力”──佛力加持的意义。称佛名号,如人的“呼天”、“叫娘”一样,在一般人心中,极容易存有请求援助的意味。念佛的从“自力”而向“他力”发展,举一例就可明白。上面曾引《智度论》,由于大家称念佛名,免除摩竭鱼王的险难。理由是:鱼王前生是佛弟子,所以听见了“南无佛”的声音,就闭口而免了一船人的被吞没(19)。这一传说,没有“佛力救护”的意义。然对免难的故事来说,理由是不太圆满的,如鱼王前生而不是佛弟子,那称念“南无佛”,不是就无效了吗?这一佛教界的传说,应有“他力”的意义,如高齐那连提耶舍Narendrayas/as所译《大悲经》卷三(大正一二·九五七中──下)说:“过去有大商主,将诸商人入于大海。到彼海已,其船卒为摩竭大鱼欲来 吞噬。……商主偏袒右肩,右膝着地住于船上,一心念佛,合掌礼拜,高声唱言:南无诸佛!得大无畏者,大慈悲者,怜悯一切众生者!如是三称。时诸商人,亦复同时合掌礼拜,……如是三称。尔时,彼摩竭鱼闻佛名号,礼拜音声,生大爱敬(心),得不杀心,时摩竭鱼闻即闭口。阿难!尔时商主及诸商人,皆悉安隐,得免鱼难”。

鱼王闻佛名号,起不杀心,商人们免于死亡,这是佛力。《思惟要略法》说得更明确:“念佛者,令无量劫重罪微薄,得至禅定。至心念佛,佛亦念之。如人为王所念,怨家、债主,不敢侵近”(20)。人念佛,佛也念人,就凭佛力的庇护而得到平安。这是明确的“他力”说,如以此义来解说念佛而免鱼王之难的故事,不是更合理吗?在“大乘佛法”的开展中,易行方便几乎都“他力”化了。不只是念佛,也念菩萨,如《十住毘婆沙论》,叙述念十方十佛后,接着说:“阿弥陀等佛,及诸大菩萨,称名一心念,亦得不退转”(21)。大菩萨(22) 是得无生法忍以上的,大乘经所说大菩萨,多数是他方世界来的;如是这一世界 的,也是不可思议,信仰中的菩萨。菩萨未必有僧伽组织,但念菩萨就是念菩萨僧,也可说念未来佛。吴支谦译《八吉祥神咒经》,与竺法护异译的《八阳神咒经》,都附有八大菩萨(23)。失译附“后汉录”的《六菩萨名亦当诵持经》;赵宋法贤译的《八大菩萨经》(24),都是念菩萨的短篇。

注【18-001】《观佛三昧海经》卷九(大正一五·六八八中──下)。又卷一0(大正一五·六九四上──下)。《佛说观普贤菩萨行法经》(大正九·三九二中)。《菩萨藏经》(大正二四·一0八七上)。

注【18-002】《大乘宝月童子问法经》(大正一四·一0八下、一0九中)。

注【18-003】《佛说称扬诸佛功德经》卷上(大正一四·八七上、中、下)。

注【18-004】《佛说称扬诸佛功德经》卷上(大正一四·八七下)。

注【18-005】《千佛因缘经》(大正一四·六八中、七0中)。

注【18-006】《佛说宝网经》(大正一四·八四上)。

注【18-007】《受持七佛名号所生功德经》(大正一四·一0七中)。

注【18-008】《大宝积经》(三四)《功德宝华敷菩萨会》(大正一一·五六五上)。

注【18-009】《佛说大乘大方广佛冠经》卷上(大正一四·一一0中)。

注【18-010】《观世音菩萨授记经》(大正一二·三五七中)。

注【18-011】《贤劫经》卷七·八(大正一四·五0中──六三中)。

注【18-012】《佛说佛名经》卷六(大正一四·一四四上);卷三(大正一四·一二九中)。

注【18-013】《佛说决定毘尼经》(大正一二·三八下──三九中)。

注【18-014】犯淫戒的,如当下不覆藏,准予例外的忏悔,但只能以“与学沙弥”身分出家。

注【18-015】《阿毘达磨俱舍论》卷一五(大正二九·七九上──下)。

注【18-016】《佛说三十五佛名礼忏文》(大正一二·四三中)。

注【18-017】《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大正二0·六六二上、六六四上)。

注【18-018】《佛说佛名经》卷八(大正一四·一五九下──一六一下)。

注【18-019】《大智度论》卷七(大正二五·一0九上)。

注【18-020】《思惟要略法》(大正一五·二九九上)。

注【18-021】《十住毘婆沙论》卷五(大正二六·四二下)。

注【18-022】《十住毘婆沙论》卷五,所说的大菩萨,从善眼菩萨到睒菩萨,都是释尊“本生”中的菩萨(大正二六·四四下)。

注【18-023】《佛说八吉祥神咒经》(大正一四·七三上)。《佛说八阳神咒经》(大正一四·七四上)。

注【18-024】《六菩萨名亦当诵持经》(大正一四·七五二上──中)。《佛说八大菩萨经》(大正一四·七五一下──七五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