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华雨集二;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门

www.guiyifo.com皈依佛网;印顺法师,第一节 十法行;方便道的六随念s!ad!-anusmr!taya法门,大乘经中分别论述的,有《摩诃般若经》,《大般涅盘经》,《虚空藏经》等,可说并不太多。然分别阐扬的,如“念佛”法门,就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修行了。念smr!ti是忆念,明记不忘,是修习定慧所必不可缺的。其实,任何修行,即使是初学,也要忆念不忘,如忆念而称佛的,名为(持名)“念佛”。同样的意义,持诵经典,名为“念经”;持诵咒语,名为“念咒”。有念诵ja^pa一词,就是口诵心念的意思。现在先说念法dharma$nusmr!ti:在“佛法”中,重于圣道的忆念。“大乘佛法”是“依于胜义”,“依于法界”,“依法性为定量”,也就是重在契证的正法──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净,一切法本性空,所以以甚深广大行为主的《般若经》,这样的说“念法”:“菩萨摩诃萨应修念法:于是(善法、不善法、 ……有为法、无为法)法中,乃至无少许念,何况念法”(1)?这是以一切法无所念为“念法”了。然修学甚深法,从“佛法”以来,就有四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惟,法随法行”──如实道的方便。在听闻、思惟、修行时,都是不能没有“念”的。“大乘佛法”兴起,当然也是这样。起初,智证的法,是脱落名相,本来如此的;流传世间的教法,是佛所说,多闻圣弟子所传的。依佛及僧而传布,所以法比佛与僧是要抽象些,一般信众多数是念佛、念僧,供养佛及僧。由于佛教界出现了书写的圣典,“念法”法门得到了重大的开展,这是初期大乘──《般若经》等所明白昭示了的。

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这样说(2):
1.“是般若波罗蜜,若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 2.“应闻般若波罗蜜,应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受持、亲近、读、诵、说、正忆念已,应书经卷,恭敬、供养、尊重、赞叹:花、香、璎珞、乃至伎乐”。 3.“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供养、恭敬:华、香乃至幡、盖。……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与他人令学”。 4.“受持般若波罗蜜,亲近、读、诵、说、正忆念;亦为他人,种种因缘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令易解”。

般若波罗蜜prajn~a^pa^ramita^是智证的甚深法门。菩萨修学般若prajn~a^,摄导施、戒等(六度、四摄)大行,自利利他而到达佛地。般若是甚深的,修学的方便,当然是“亲近善士”等,以闻、思、修而契入正法。所引第一则中:听“闻”般若法门;“受持”是信受忆持在心;“亲近”是“常来(善士处),承奉谘受”;“读”是口受(后来是依经文),一句句的学习;“诵”是熟习了的背诵。以上,是“亲近善士,多闻正法”的详细说明。“为他说”,是“宣传未闻”,使别人也能信受奉行(为他说,也能增进自己的熟习与理解)。“正忆念”,是“如理思惟”的异译。依《智论》,此下有“修”,那就是“法随法行”了 (3)。第一则的修学次第,与“佛法”中“亲近善士”等“预流支”一样,只是说得更详细些。第二则,多了书写经卷与供养。大乘兴起时期,恰好书写经卷流行;般若法门甚深而又通俗化,写经是重要因素。写成一部一部的经典,“法”有了具体的形象,于是受到恭敬供养。用华、香(香有烧香、末香、涂香等多类)、璎珞、幡、盖来供养,还有“伎乐”,那是歌舞(进一步就是戏剧)了。对经典的供养,与供养佛的舍利,是完全相同的。第三则,不但自己如此,还书写经典,布施给别人,使别人也能受持、读、诵、供养。第四则,以经卷布施,虽是功德无量,但般若到底是重于智证的,智证要先得如理的正见,所以为他演说、开示、分别,是更重要的。“正忆念”以前的“为他说”,只是照本宣扬,而“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是深一层的开示、抉择,重于胜解深义。以法为中心的般若法门,自修与利他,采取了这样的方便:甚深而又通俗化, 通俗而又方便的引入深义的修证。在法的学习,法的流通上,有着不同于初期“佛法”的内容。

听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书写、供养、施与他人:在“亲近善士”等固有方便外,增多了书写等通俗易行的的方便,这是大乘兴起时,因教界书写圣典而展开的。《大品经》中,自(三0)“三叹品”到(三八)“法施品”,共九品,二卷多,广说这一系列方便的功德(4)。其它初期大乘经,也有这种情形,如《大宝积经》的《不动如来会》,末品说到:“应当受持、读诵通利,为他广说”。并说:“或于他人有是经卷,应可诣彼而书写之。… …若于彼村求不能得,应诣邻境,书写、受持、读诵通利,复为他人开示演说” (5)。旧译的《阿閦佛国经》,也说到供养经卷(6)。《法华经》的“法师品”,极力赞扬听闻、受持、书写、供养的功德,与《般若经》相同,如说:“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种种供养:华、香、璎珞、末香、涂香、烧香、缯盖、幢幡、衣服、伎乐,乃至合掌恭敬”(7)。“法师功德品”说到:“受持是法华经,若读,若诵,若解说,若书写”,能得六根的种种功德(8) 。天台智者大师依此“法师功德品”,立五品法师(9)。等到书写经典盛行了,对于书写、供养(经卷)等功德,经中也就淡了下来。读、诵等方便,经中所说的,或多或少,后起的《无上依经》,总合为持经的十种法(行),如说:“一者、书写,二者、供养,三者、传流[施他],四者、谛听,五者、自读,六者、忆持,七者、广说,八者、自诵,九者、思惟,十者、修行”(10)。十法以“书写”为第一,可见那时的受持、读、诵,可依书写的经典,不一定非从人口受不可了。所以《大智度论》说:“若从佛闻,若从弟子闻,若于经中闻”(11) 。依经文而了解义趣,也就等于从人受学了。

大乘的智行是“念法”为主的,以受持、读、诵等为方便,因经法的“书写”而流行;信行是“念佛”为主的,以称名、礼拜、忏悔等为方便,因“佛像”的兴起而盛行。尤其是经典的“书写”,信行念佛者也赞叹读、诵的功德,如《般舟三昧经》说:“闻是三昧已,书、学、诵、持、为他人说,须臾间,是菩萨功德不可复计”(12)。《念佛三昧分》说:“但能耳闻此三昧名,假令不读、不诵,……皆当次第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听受斯念佛三昧,若读、诵……所得功德,望前布施,不可喻比;……何况有能具足听受修行,演说是功德聚而可校量耶”(13)?“十法行”已成为一切法门的共通方便了。

注【12-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注【12-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八(大正八·二八0下)。2.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3> 卷一0(大正八·二九三中)。4.卷一0(大正八·二九四下)。

注【12-003】《大智度论》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

注【12-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九·一0(大正八·二八0上──二九七中)。

注【12-005】《大宝积经》(六)《不动如来会》(大正一一·一一一下──一一二上)。

注【12-006】《阿閦佛国经》卷下(大正一一·七六四上)。

注【12-007】《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0下)。

注【12-008】《妙法莲华经》卷六(大正九·四七下──五0中)。

注【12-009】《妙法莲华经文句》卷八上(大正三四·一0七下──一0八上)。

注【12-010】《无上依经卷下》(大正一六·四七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六会“最胜天王问般若”)卷五七三(大正七·九六三上)。

注【12-011】《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六上)。

注【12-012】《般舟三昧经》卷上(大正一三·九0八上)。《大方等大集经贤护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九中)。

注【12-013】《大方等大集经菩萨念佛三昧分》卷九(大正一三·八六四中)。

第二节 书写·供养与读诵功德;“佛法”重智证而又出重信的方便;般若是甚深法,重智证的,也传出了重信的方便,那就是书写,供养等了。《大智度论》卷五八(大正二五·四七二下)说:“是般若有种种门入:若闻、持乃至正忆念者,智能精进门入;书写、供养者,信及精进门入。若一心深信,则供养经卷胜(于闻、持等);若不一心,虽受持而不如(闻、持等)”。

从智能入门,从信入门,都可以深入般若,智与信到底是不容许别行的。初入般若,适应不同根性,可以有此二门,而最重要的,还是真诚一心;如不能一 心,都是不能得真实功德的。在正法中心的般若法门中,重信的书写、供养、施他,是“大乘佛法”时代的特色。由于般若法门的容受通俗的方便,读、诵也就有了不同的意义,这不妨一一的说明。

一、书写lekhana:起初,佛说法虽然结集了,还是口口传诵下来。传诵容易误失,也可能遗忘、失传。书写经典兴起,这是保存、弘布佛法的好办法,所以在“法”的修学中,书写与读、诵、解说等,受到了同样的尊重。以《般若经》来说,为了不致中途停顿,鼓励限期的精进完成。如说:“若能一月书成,应当勤书;若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若一岁书成,亦当勤书。读、诵、思惟、说、正忆念、修行,若一月得成就,乃至一岁得成就,应当勤成就”(1)。书写等应当精勤的完成,书写的功德是很大的。所以《不动如来会》,劝人精勤设法去求法写经。写经,一向受到尊重,我国炖煌石室的藏书,有些是唐、宋间的写经,不过写经是为了功德,忽略了传布佛法的原始意义。自我国印刷发达后,书写经典来传布佛法,已没有必要了。仅有极少数出发于虔敬的写经,或刺舌出血来写经。对宏传佛法来说,写经的时代是过去了!

二、供养pu^jana:写成的经典,尊重供养,表示了对“法”的尊敬,也能引发佛弟子书写、读、诵经文的热心。供养经典,《般若经》有一传说的事实:在众香城──犍陀罗Gandha^ra城中,“有七宝台,赤牛头栴檀以为庄严。真珠罗网以覆台上,四角皆悬摩尼宝珠以为灯明,及四宝香炉常烧名香,为供养般若波罗蜜故。其台中有七宝大床,四宝小床重敷其上,以黄金鍱书般若波罗蜜(经),置小床上,种种幡盖庄严垂覆其上”(2)。在高台上供养经典,与供养佛牙、佛钵的方式相同。这是公元二世纪的传说;供养经典,在印度北方应该是有事实的。《历代三宝纪》说:“崛多三藏口每说云:于阗东南二千余里,有遮拘迦国。……王宫自有摩诃般若、大集、华严──三部大经,并十万偈。王躬受持,亲执键钥,转读则开,香花供养。又道场内种种庄严,众宝备具,兼悬诸杂花,时非时果”(3)。传来中国,如南岳慧思:“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华,琉璃宝函,庄严炫曜,功德杰异,大发众心”(4),也是供养经卷的实例。一直到近代,供奉在藏经楼中的“大藏经”,也还是重于供养的。书写经典,“法”才有了具体的实体,受到佛弟子的恭敬供养。佛入涅盘,佛弟子怀念佛而恭敬佛的遗体──舍利s/ari^ra,建塔供养。供养佛舍利塔,只能生信作福,而书写的经典,更可以读、诵、解说,依法修行,比佛舍利更有意义些。所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0中)说:“憍尸迦!若满阎浮提(乃至如恒河沙等世界)佛舍利作一分,复有人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作一分,二分之中,汝取何所?释提桓因白佛言:……我宁取般若波罗蜜经卷。何以故?世尊!我于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世尊!以舍利从般若波罗蜜中生,般若波罗蜜(所)修熏故,是舍利得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舍利是佛的遗体。舍利的所以受人尊敬供养,因为依此色身而成佛、说法。成佛、说法,都是依般若波罗蜜,甚深法的修证而来。这可见《般若经》胜于佛的遗体,所以在二分中,宁可选取《般若经》这一分了。在佛弟子的心目中,大乘(成佛法门)经卷,可说是与佛一样的(可以依经而知法),至少也与舍利塔一样。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说:“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5)。《法华经》也说:“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6)。在佛像还没有盛行时,重于智证的大乘,以经卷代替了舍利,达成圣典的广泛流布。

三、施他da^na:书写经典,将经典布施──赠送给他人,使他人也能供养、受持、读、诵等。施他的本是书写的经典,自印刷术发明,经典也都是印刷的,于是改为印经赠送了。为什么要“施他”?施者深深信解法门的希有,受者因此而能受持、读、诵、思惟、修行;佛法因此而流布,这所以要“施他”。如施者不知经义,受者搁放一边,如现前佛教界的一般情形,那是失去“施他功德”的意义了!书写、供养、施他,是虔信尊敬而修法的布施,使法门广大流行;在行者自身,是信施福德。菩萨道以般若为主,而更要有利他(为法为人)的德行,所以对修学大乘法来说,重智而又赞扬信施福德,确是相助相成的。这所以“般若”等重智证的大乘,兼有信施等通俗的法门。

四、读、诵va^cana,sva^dhya^yana:般若法门的修学、书写、供养、施他以外,是听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如说而行。这样的修学,《般若经》为初学者──善男子、善女人,广赞听闻、受持等功德──今世、后世的功德。今世功德,是现生所能得的,正是一般人希望得到的现世福乐。从(三0)“三叹品”起,经文所说的极多,比较起来,与初期“佛法”所说得慈心定者的功德,大致相同。慈心功德,《杂阿含经》(祇夜)说:“不为诸恶鬼神所欺”(7)。《智度论》与《大毘婆沙论》,说慈心五功德(8)。《增一阿含经》说十一功德;《增支部》说八功德与十一功德(9)。内容是:睡眠安乐·醒觉时安乐; 不见恶梦; 为人神所爱乐·天神拥护·盗贼不侵;刀兵、水、火、毒所不能害·不横死·不蒙昧命终; 速入定; 颜色光润;得慈心定maitri^-citta-sama^dhi的,有上说的种种功德,那是由于自力修持所得的。《般若经》说:于般若波罗蜜,能修听闻、受持等“十种法行”的,也有这些功德。还说到:“若在空舍,若在旷野,若人住处,终不怖畏”(10),那是从“念佛”离恐怖来的。没有恶梦,反而能得见佛等善梦(11)。如因事而“往至官所,官不谴责”(12),也就是不会受官非之累。依《大毘婆沙论》,也是慈心功德的一项传说(13) 。不但不会横死,也是“四百四病所不能中”,这当然要“除其宿命业报”所感的疾病,那是不能不受的(14)。在《般若经》中,这都是听闻般若波罗蜜,受持、读、诵等功德。经中说听闻、受持……正忆念时,到处说“不离萨婆若心”。萨婆若sarvajn~a^是一切智的音译;不离萨婆若心,就是不离菩提心bodhi-citta。依菩提心而修学般若波罗蜜,能得种种今世的福乐,那与慈心功德一样,是自力修持所得的现世福德。然在广说受持等现世福乐时,适应民间的神秘信仰,表示出般若波罗蜜的威神力,如经上赞叹“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无上明咒、无等等明咒”。唐译《大般若经》作:“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是一切咒王”(15)。咒──明咒,似为梵语vidya^的语译,与“秘密大乘”的漫怛攞mantra,意义是相通的。《大智度论》卷五七(大正二五·四六四中)说:“如外道神仙咒术力故,入水不溺,入火不热,毒虫不螫,何况般若波罗蜜”?

以“咒”来比喻般若波罗蜜──法,般若是咒中至高无上的咒王,比一切咒术的神用更伟大。这显然是适应民间的咒术信仰,使般若俗化(书写、供养等)而又神化,容易为一般人所信受。经中举“有药名摩祇”的比喻,“药气力故,蛇不能前,即自还去”,也是称叹“般若波罗蜜威力”(16)。经中又举譬喻说“如负债人,亲近国王,供给左右,债主反更供养恭敬是人,是人不复畏怖。何以故?世尊!此人依近于王,凭恃有力故”(17),这是依仗“他力”的功德了。依此来观察,经中说有魔王与外道,想到般若法会上来娆乱,释提桓因S/akradeva^na^m indra “即诵般若波罗蜜;是时诸外道、梵志,遥绕佛,复道还去”;“实时诵念般若波罗蜜,恶魔闻其所诵,渐渐复道还去”(18)。就是“往至官所,官不谴责”,也是“读诵是般若波罗蜜故”(19)。般若波罗蜜这样的神效,真可说是一切咒中的咒王了!

般若是甚深的智证法门,直示一切法不生,一切法空,一切法本净的深义,而却说读诵《般若经》有种种的现生利益,并能降伏魔王、外道的娆乱,这在读者也许会感到意外的。般若法门兴起于南方,大成于北印度,可能与当地的部派佛教有关。诵经而有护持佛弟子的作用,《长部》(三二)《阿咤曩胝经》已经说到了;南传的赤铜鍱部Ta^mras/a^t!i^ya,也已诵持“护经”以求平安幸福了。《十诵律》所说的“多识多知诸大经”中,有“阿咤那剑[晋言鬼神成经]”(20),就是《阿咤曩胝经》。盛行于北印度的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不但有这部经,还有诵经而降伏敌人的传说,如《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说:边地的兵势很盛,王师一再败落。法与Dharmadinna^^比丘尼教他们:“每于宿处,诵三启经, ……称天等名而为咒愿。愿以此福,资及梵天此世界主,帝释天王并四护世[四大天王,及十八种大药叉王,般支迦药叉大将,执杖神王所有眷属,难陀、邬波难陀大龙王等”。般支迦药叉Pan~cika-yaks!a,“即便去斯不远,化作军众:象如大山,马形如象,车如楼阁,人等药叉”。这样,敌人望见就恐惧降伏了(21) 。此外,有“诵三启经”以遣除树神的记录(22)。“三启经”是经分三分:前是赞诵佛德,后是发愿回向,中间是诵经(23)。如人死亡了,读诵“三启经”,中间所诵的是《无常经》。如降伏敌人,遣除树神,中间诵经部分,应该是诵《阿咤那剑》等经了。北方的部派佛教,流行这种“诵经”以求平安、降伏敌人等行为,《般若经》在北方集成,也就以读诵《般若经》,代替世俗的一切法术、咒语。然从作用来说,读与诵念《般若波罗蜜经》,与世俗信仰的作法、持咒,到底有多少差别!智证的般若法门,融摄了“佛法”通俗的信、施,更咒术化 而赞扬读诵功德。甚深而又通俗化,“大乘佛法”得到了广大的流行。然而神秘化的融摄,比之“佛法”,“大乘佛法”是深一层的神秘化了,以后将更深刻的神化下去。

注【13-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三(大正八·三一六下)。

注【13-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七(大正八·四二0中──下)。

注【13-003】《历代三宝纪》卷一二(大正四九·一0三上)。

注【13-004】《续高僧传》卷一七(大正五0·五六三上──中)。

注【13-005】《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五0上、下)。

注【13-006】《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0下)。

注【13-007】《杂阿含经》卷四七(大正二·三四四中──三四五上)。《相应部》(二0)“譬喻相应”(南传一三·三九0──三九三)。

注【13-008】《大智度论》卷二0(大正二五·二一一中)。《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

注【13-009】《增一阿含经》(四九)“放牛品”(大正二·八0六上)。《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二──三);又“一一集”(南传二二下·三二二──三二三)。

注【13-010】《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八0中)。

注【13-01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九下──二九0上)。

注【13-01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13】《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中)。

注【13-01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1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六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九(大正七·一五六上)。

注【13-01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八一中)。

注【13-01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一中)。

注【13-01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下)。

注【13-019】《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20】《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注【13-021】《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下──七五四上)。

注【13-022】《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二七(大正二三·七七六上)。

注【13-023】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三三0)。